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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红

逍行纪 《逍行纪》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总有一些事情让人记住,总有一些事情让人忘记。 那些忘记的,随风飘散。 那些记住的,就此成为执念。 所以,哪怕在佛前叩首万年,所求无非是‘相见’。

神魔书 《神魔书》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我想做什么?     我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一切,又都是为了什么?     眼前的世界,是真实还是虚幻?     左边的道路,密布荆棘;右边的道路,鲜花着锦。     我要选择哪一条?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一条?     愿绝对的秩序指引我们。     愿至高的真理与我同在。

开天录 《开天录》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天元 《天元》

仙魔之道,变幻无方。自唐中期以后,修仙之路断绝,除却少数几个天资聪慧之人破碎虚空,再无昔日鸡犬飞升之盛况,谁解得这段公案?罢罢罢,且看《天元》罢!......

巫神纪 《巫神纪》

当历史变成传说 当传说变成神话 当神话都已经斑驳点点 当时间的沙尘湮没一切 我们的名字,我们的故事,依旧在岁月的长河中传播 一如太阳高悬天空,永恒的照耀大地,永远不会熄灭 记住,曾经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昂首挺立在天地之间,好像擎天之柱,从没有对任何人弯腰屈膝 他们手握风雷,他们脚踏龙蛇,他们拳裂大地,他们掌碎星辰;他们是我们的先祖,他们和我们有同源的血脉,他们行走在大地时自称为巫,他们破碎虚空后是为巫神!

林克 《林克》

平凡的小子,梦想做一个伟大的骑士。可是一次小小的变故,让他的美梦换了一个方向。那么,他会成长为什么样的人,他又会给这个和平的大陆带来什么?

人途 《人途》

他是风,他是魔,他是唯一的神话; 纨绔子弟觉醒风灵之体成魔门嫡传,通过传承圣道获得无上秘法,科技改造无限进化,以魔之名纵横天下 人类最大的原罪,是好奇心。 好奇本身并无过错。 有罪的是,那失去了敬畏的好奇。 有如出闸的猛虎,冲破堤坝的洪水,没有了敬畏的好奇,是原罪。 公元2015年, 凌晨一时,北京三环线某处公路入口处,十几辆喷涂了古怪刺目的色块斑纹的跑车停靠在路边。 一群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青年,嘴里不断的喷吐着和生殖器有关的问候语,嘻嘻哈哈的围在一个空油桶边,大咧咧的将一扎扎现金丢进油桶里。 一个金发青年一边飞快的记录着丢进油桶里的赌金……

巫颂 《巫颂》

超级特工夏侯穿越回充满神话色彩的大夏朝,转世成为一名强悍的蛮族巫武。 因身怀道家玄武真解,又得到巫教的真传,夏侯得以巫道双修。在神话的长河里,他见证了巫教的兴衰,道家的崛起,亚特兰蒂斯的沉没…… 看血红如何揭开中国神话史上最大的谜团!

神魔 《神魔》

据说,也仅仅是据说而已,没人知道是真是假。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叫做创始神的家伙,在突然睡醒后,无意中创造了整个世界。 据说,因为自己太寂寞了,于是他创造了整个世界的第一个女性,而把自己弄成了男性,两人结成了夫妻。 据说,创始神的老婆,不,是夫人,实在太无聊了,于是创始神就按照自己的模样和夫人的模样,创造了一批拥有强大力量的生物,这就是后世的神。 据说,真的是据说了,下面的话是在野史中也不允许记载的。据说,创始神的夫人,用创造神的边角料创造了大批的和神长得差不多的生物,诶,这就是人类了。当然了,还有一些其他的稀奇古怪的生物,但是人类身上所用的边角料是材料最差的。。。 最后一个据说就是,据说创始神连同夫人,本来可以万寿无疆、永享清福的,可是两人制造了一堆生物出来后,实在无聊得紧,干脆就扔下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自己跑路去旅游了。 啊,对了,现在才是最后一个据说。据说啊,创始神创造出来的神明,他赋予了他们力量,但是没有教导他们任何东西,也没有告诉他们应该做些什么,毕竟是没有经验的创始神呀。所以一群拥有强大力量的神就各自拉起了杆子,占好了山头,彷佛流氓地痞一般的争夺起了地盘。。。 当然了,最后一个据说,是在正式的典籍中绝对不可能看到的。如果还有人敢在各大神殿面前讨论这些,呜呼,后果就很凄惨,很凄惨了。 正文 序章 (更新时间:2004-10-11 8:47:00 本章字数:2151) 序章 一个非常美妙的清晨,淡淡的薄雾在原野上轻轻的飘荡着,非常的闲适惬意。两只早起的云雀‘唧唧喳喳’的叫嚷着,拍动着小翅膀,有点费力的把肥胖的身躯贴着草头飞了过去。远远的东方地平线上,可以看到一线红光,正中央处有一点金色正在缓缓的膨胀,眼看那太阳就要挣脱瞌睡,升起来了。 “后世史官记载。”

流氓四部曲之《我就是流氓》 《流氓四部曲之《我就是流氓》》

“萎哥”“萎哥”……一排小弟恭敬的招呼着我不要以为我是什么大组织的大哥,我不过是这个西南中型城市一个中学的老大而已。本人姓杨,要死不死的老头子给我个名字叫伟,手下的小弟就一路的乱叫起“萎哥”来。靠他娘的,还真是霉气。 本人虽然是个高三的学生,但是从来没有考大学的念头,就我那成绩,野鸡大学也不会要我,还是在社会上早早创业的好。所以,我加入了当地很有前途的公司:青火。控制了本市23条大街的15条,收收保护费什么的,当然了,我们公司自己也开了两个酒吧,一个娱乐城,算得上崩勃发展的,很有地方特色的集团了。虽然背后有人说我们是“黑社会”,是“流氓”,我是不在乎的,每个月还有600来块的固定薪水,比一般小市民强多了。 我是整个学校唯一一个加入了社会上公司的,很正常的,学校最大的老大就是我,手下有200来个小弟,遍布全校6个年级。另外两个老大也就是带带小弟玩玩,找一般学生搜搜身,和附近的学校打打群架什么的,人手也不多,加起来100来个。和我比起来,就有点国民党的正规军和游击队的比较。 “1,2,3…”,不错,手下的小弟这个星期交了31200块钱给我,伸手挂了一下斜眼的脑袋,我心里挺高兴:“这个星期不错,诺,这归你。”抽出5张大票子,随手扔给斜眼。别问我小弟从哪里弄来的钱,他们是学生,学生有好处,学校附近的3个歌舞厅归我们公司罩的,我小弟就从我手上弄点增添情趣的粉末或者颗粒什么的进去兜售,生意挺不错。这3万块,说白了成本不到1000块钱。当然,我们不能搞得太大,警察局上上下下虽然打点得差不多了,难说什么时候一个突然的清场捞政绩,把兄弟给挂了进去。 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凯威娱乐宫。我们青火的大本营。熟门熟路的跑到5搂,妈的,一路上那些小姐叫得声音也太大了吧?弄得我这个19岁的处男一阵火烧心。大白天的这么多炮客,我们城还真是繁荣娼盛啊。 随手推开老大的办公室的门,“老大”。 我们的老大“青眼狼”,名字不中听,人也不中看 === 所有的大哥吞了口口水,他们都是第一次看到我显示实力。我轻轻笑:“不要怕,我还是你们老大,知道姓龙的那几个人?”长脸几个疯狂点头。我说:“我和他们一样,有一点点超出人想象的力量。嗯,明白了?”长脸恶狠狠的说:“哪个二五崽敢说出去,我扒了他的皮。” 我点头:“3年,如果3年后我不回来,你们就选一个最好的人接任老大。3年内,如果我改变了主意,我自然会回来继续做你们的老大的。” 天哥嗫嚅的说:“那么,这3年我们该作些什么?”我想了想:“就这样稳定发展,不要扩张地盘了,再扩张,就太树大招风了。现在13个公司,我们青火说是排第二,真正论综合实力,我们才是第一,所以,稳固现在的地盘。举个例子,如果你们想知道我们地盘内一天内出现了多少陌生人,他们干了什么,吃了什么,在哪里休息,什么时候出现的,要第一时间知道这些情报。这个,就是你们3年内发展的目标。至于我走了以后,3年内的事情,就由青火的原来的8个大哥打理,各位不会有意见吧?新加入的大哥,就专门负责某个部分的事情就可以了。”见事已定局,所有的大哥点头称是。 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笑嘻嘻的说:“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惜我老头子自己成天都到处跑去玩了,我也只好出去见识一下世面。呵呵,兄弟们,3年后见。”

逆龙道 《逆龙道》

莱茵哈特的传奇,可以保证,比《升龙道》精彩那么一点点…… 刚开始,我不明白爱情是什么,我单纯的想要和她在一起 后来,当我没有那份能力握住她的手的时候,我在想,我是否能够给予一个我所爱的人...幸福! 可是到了最后,当我发现我拥有那样的实力,我能够给予某个人幸福的时候,我却发现,再也没有人,能让我去爱! 这个世界最悲哀的事情,不是相爱的人分手,而是爱过了,却发现,彻底的错了... 你也错,我也错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邪风曲》后,血红忽然沉默下来,这一沉默,就是将近一个月。我们完全相信,这样的沉默并不代表消沉,暂时的蛰伏,是为了继续进化,继续蜕变,是为了更加强烈的爆发!血红爆发了…… 简单来说,血红的逆龙道继承了升龙道的特点,幽默风趣却仍透露出严密的故事逻辑。 写一部好小说已经十分困难,而血红却还能写出不错的续集。这点令人佩服。但是,写一部好小说已经十分困难,那么写两部而且是有关联的两部,更是难上加难,在逆龙道中,血红就写的有点勉强了,虽然在努力保持诙谐的特点,但整体感觉上故事结构以及逻辑方面就不能使之如夕。幽默的语句却不能给人幽默的感觉,这就是这部小说的特点了,在跌宕起伏,故事情节安排上,逆龙道是无法与其前身升龙道相提并论的. 《逆龙道》之中的莱因哈特是血红书中精彩的人物之一。那种青涩的紧张感,那种骄傲和自我怀疑掺杂的愤怒,都显得充满张力。他像是一头骄傲的年轻狮子,被骤然丢进了一片陌生的险恶丛林。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王者的身份,不甘于向这个丛林低头;可同时他也清楚的认识到这片丛林暗伏的杀机,那些黑暗中的生物无不虎视眈眈,他必须和他们妥协。这种理念和现状的强烈的冲击,已经将他置于分裂或爆发的边缘。他一生中有两次违背神庭的命令,第一次是和ALIN他们成为朋友,第二次,应该就是彻底背离神庭了吧? 另外一个人易天星,则可算是个悲剧。他太年轻,也太单纯。他不像他的父亲那般,是历尽磨难才获得了力量、女人、一切想要的东西。他所有的东西都来得太容易,所以他只是个空洞的灵魂,无目的的游荡在人世。他的力量太强,他的势力太大,他想要什么都太容易,所以当他遇到荆吟风的时候,才会如此疯狂。不是说这个女人有多么值得他去追求,而是这个女人竟然如此不容易追求——这使他的人生骤然有了目标,这足以令他疯狂。 好吧,终于说到女人。可是除了荆吟风还稍微有点特征之外,这本书里面几乎其余所有的女人,都只是面目模糊的花瓶。叹息一声。 ============ 我靠 那真的太不幸了 春日的阳光铺洒在大鲁尔地区黑黝黝的土地上,嫩绿的草芽刚刚长出不到两寸高,在带着寒意的风中轻轻的摇摆。几只疲倦的乌鸦怪叫着从树梢头掠过,凶狠的红眼睛飞快的巡视四周,巴望着能有好运气找到一些果腹的食物。他们的身影掠过了那碧绿的草地,黑漆漆的影子,吓得几只金花鼠抛开了手中干瘪的坚果,仓惶的逃进了鼠洞中。 清澈的河水顺着温柔的曲线流淌,河道边,有一排高大的山毛榉,枝干在阳光下熠熠发光,有如众神手中的火炬。淡淡的晨雾缭绕在树林之中,连同被阳光蒸腾起的水汽,随着一阵河风飘散了开去。几只把巢穴安置在山毛榉上的小鸟,小心翼翼的探出了毛茸茸的小脑袋,左右顾盼了一番,猛的张开翅膀飞了起来,发出了欢快的‘吱吱喳喳’声。 这几只有着漂亮的绿色羽毛的鸟儿,轻声鸣叫着飞过了山毛榉,掠过了那小小的教堂屋顶,朝着远处飞去。阳光洒在这间教堂黑色的屋顶上,纯银打造的十字架发出了夺目的光彩。长剑,纠缠的蔷薇花环以及一对水平张开的羽翼,构成了这十字架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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