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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

刺杀骑士团长 《刺杀骑士团长》

《刺杀骑士团长》(非官方曾译《杀死骑士团长》《骑士团长杀手事件》),是村上春树最新力作,中文版由林少华翻译。 《刺杀骑士团长》小说从一幅藏匿于阁楼的惊世画作,串起了战争年代挥之不去的伤痛经历以及现实生活中超乎想象的离奇故事——夜半铃声与古庙洞口、神秘邻居免色涉与绘画班女学生秋川真理惠、“骑士团长”与“长面人”、现实世界与隐喻世界……村上春树用他擅长的抽丝剥茧的写法,将读者步步引入奇妙之境。 历史乃是之于国家的集体记忆。所以,将其作为过去的东西忘记或偷梁换柱是非常错误的。——村上春树 本站收录版本为《刺杀骑士团长》林少华官方译本,第一部 显形理念篇 :第1-32节;第二部 流变隐喻篇:第33-64节。

国语 《国语》

卷一 周语上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不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求我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皵,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于王。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下众,王御不参一族。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小丑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一年,王灭密。 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彧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 彘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邵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

东京奇谭集 《东京奇谭集》

写罢《天黑以后》不到一汪,村上春树又出了一部短篇集—《东京奇 谭集》。·谭通谈,奇谭即奇谈、奇闻之意。众所周知,村上小说的篇名大多 声东击西,避实就虚,而这部短篇集却表里如一,果然是发生在东京的奇 谭。五篇,一篇比一篇奇。奇想天升,奇光异彩,奇货可居,堪可奇文共赏。 第一篇(偶然的旅人》,升头村上先讲了‘’过去自己身上发生”的两 件奇事。第一件是他了993至1995年旅居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期问发 生的。一次他去酒吧听爵步乐钢琴手弗兰纳根的演奏。听到最后,他 忽然心想:假如能够演奏自己特别喜欢的《巴巴多斯》和《灾星下出生 的恋人们》,那该有多妙啊!正想之间,弗兰纳根果真连续演奏了这两 支乐曲,而且十分精彩。惊愕的村上‘’失去了所有话语”。因为‘’从多如 繁星的爵士乐曲中最后挑这两支连续演奏的可能性完全是天文学上的 概率“。然而这概率实实在存在眼前发生了!第二件也差不多发生在 同一时期。一夭下午村上走进一家旧唱片店,物色到一张名为 t the5s pad的唱片,是佩帕i当斯在纽约一家名叫的 爵士乐俱乐部现场录制的。即凌晨‘’差十分四点”之意。他买

没落的王国 《没落的王国》

没落的王国背后,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流过。河水非常清澈,里面住着许多鱼,也生有水草之类,鱼就吃这个过活。鱼儿认为王国是否没落,跟他们没什么关系。那倒也是。对鱼来说,是王国或共和国,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既不投票,也不必纳税。 “这档子事,跟咱们没关系。”他们这样想。 我在小河里洗脚,小河的水好冷,脚伸进去一下子就冻红了。从小河这边可以看见没落王国的城墙和尖塔。尖塔上还立着二色旗,迎着风啪啦啪啦地飘扑,走过河边的人,都抬头看那旗子,然后这样说: “你瞧!那就是没落王国的国旗呢。” 姓Q是我的朋友----或者曾经是。这么说是因为姓Q的跟我,这十年来,彼此没做过任何一件像朋友的事。因此到如今,我想还是用曾经是朋友,这种过去式来说,比较正确。总而言之,我们曾经是朋友。 我每次要向别人说明姓Q的这个人的时候,总会被一种绝望的无力感所侵袭。虽然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擅长说明事情的人,把这一点也算进去的话,要说明姓Q的这个人,就更加是一件特殊的作业,顶难的差事了。而每次做这个尝试的时候,我就会被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绝望感所侵袭。 简单地试试看吧。 姓Q的跟我是同年,却比我长得英俊潇洒570倍,个性又好,又不会向别人炫耀,也不骄傲。就算有人因为某种原因失败了,带给他麻烦,他也绝不生气。“没办法啊,彼此彼此嘛。”他说。不过一次也没听说他带给别人麻烦过。加上教养又好,父亲在四国的某个地方当医生,因此经常有相当多的零用钱,却并不因此而奢侈浪费,经常都清清爽爽的,服装的品味也非常高。 此外还是个运动健将。高中时代在网球队还参加过校际杯比赛。对游泳有兴趣。每星期要上游泳池两次。政治方面属于温和的自由主义派。成绩也----即使称不上出类拔萃----也还算优良。几乎从来不为考试开夜车,不过却没有fails过任何一个学分,因为上课时都很认真听课。 钢琴弹得相当好,有很多比尔艾汉斯(Bill EVanS)或莫扎特的唱片。小说方面喜欢巴尔扎克(Honors de Balzac)或莫伯桑(Guy de Mpet)之类的法国作品,大江健三郎的也偶尔读读,而且能做非常确实的评论。 当然对女孩子也相当有吸引力----没有理由不受欢迎。不过也并不“到处留情”。他有一个相当端庄美丽的女朋友,是某个女子大学气质高雅的二年级学生,每星期天约会。 好了好了。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大学时代的姓Q的。虽然好像有什么地方说漏了似的,不过反正没什么重要。总而言之,姓Q的是个没缺点的人物。 姓Q的那时候住在我隔壁的房间。就在借借盐,借沙律酱之中,我们建立起了交情。不久之后就常常互相到彼此的房间,听听唱片,一起喝喝啤酒。我跟我的女朋友,和他跟他的女朋友,也曾经四个人一起开车到镜仓玩过,我们很合得来。大四那年夏天,我搬出公寓,于是我们就分手了。 我再见姓Q的,是那以后的十年左右。我正在赤圾附近的酒店游泳池旁看着书,而姓Q的正在我旁边的躺椅上坐着。姓Q的旁边坐着一位非常漂亮,身穿比坚尼,玉腿修长的女孩子,她是跟姓Q的一起的。 我立刻就知道他是姓Q的,姓Q的还是依然那么英俊潇洒,三十出头的现在,看来更增添了几分从前所没有的某种类似威严的东西。年轻女孩子们走过的时候,都忍不住要多瞄他一眼。 他没注意到我,本来我的脸就算是比较平凡的,何况还带着太阳眼镜。我迟疑了一下,结果还是决定不打招呼。因为姓Q的正跟旁边的女孩子讲得正热烈,我觉得打搅他们不大好。何况我跟姓Q的之间几乎没什么共通的话题,像我以前借过盐给你噢!我向你借过沙律酱,这种程度的话题也拖不了多少时间。因此我只顾默默地继续看书。 因为游泳池非常安静,因此姓Q的和那女孩子的谈话,难免全传进我耳朵里来。听起来事态相当不简单,我干脆放弃看书,专心洗耳恭听他们两个人的对话。 “可是我讨厌这样嘛,我不是开玩笑。”长腿女孩说。 “不,所以嘛,你的意思我很了解。”姓Q的说:“可是啊,我也希望你了解我说的,不是我愿意这样做,这不是我决定的,是上面的人决定的。我只不过转达上面决定的事情而已呀,所以请你不要用这种眼光看我好吗?” “哼!谁知道。”女的说。 姓Q的叹了一口气。 两个人说不完的活简单归纳起来----当然相当多地方是以我的想象补充的这样子的。也就是说姓Q的是在电视公司之类的地方当导演之类的,女方正好是有名的歌星或女演员,而女方有了某方面的纠纷或丑闻----或者只是单纯的过气了而已----节目被取消了。而作为现场直接负责人的姓Q的就被授命完成转达的任务。因为我对演艺圈的事不甚了解,因此摸不清楚其中微妙的语意,不过大致的意思,我想八九不离十。 以我所听到的范围来说,姓Q的确实是诚恳地尽了他的职责。 “我们没有客户支持就做不下去呀。”姓Q的说:“你也是在这一行混饭吃的,这种事情你应该很清楚嘛。” “那你是说你一点责任和发言权都没有罗?” “虽然不是完全没有,不过也非常有限哪。” 接下来有好一阵子,两个人依然继续那没有出口的对话。女的想知道男的为了保护自己,做了多少程度的努力。他说:我拚命帮你说了。可是没有证据,女的不相信。我也不太相信。姓Q的愈是想诚实地说明,不诚实的空气就愈像雾一样飘溢在四周。可是那也不是姓Q的责任,谁也没有责任,因此两个人的谈话就找不到出口。 女的好像到现在为止一直都很喜欢姓Q的似的,一直到这次的事情发生以前,两个人一定感情不错吧?所以女的才更生气吧?不过最后女的终于放弃了。 “我知道了。”女的说:“算了!去买可乐吧。” 姓Q的听到这句话,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站起来走向商店去,女的戴上太阳眼镜,一直盯着前面发呆,我则盯着书上的同一行看了好几遍好几遍。 姓Q的终于两手拿着装满可乐的大纸杯走回来。然后递一杯给女的,就在躺椅上坐下来。 “不要想得那么严重嘛。”姓Q的说:“下次一定还有…··,” 这时候,女的手上拿着的可乐纸杯,往姓Q的脸上狠狠地丢过去。杯子在姓Q的脸上打个正着,L号大杯的可口可乐的三分之二,都没在姓Q的身上,剩下来的三分之一则溅到我这边来。然后女的一句话也没说,站了起来,先把游泳衣的屁股部分往下拉一点,就头也不回地,大摇大摆走开了,我和姓Q的都呆了大约十五秒钟,周围的人也都吓了一跳似的盯着我们。 首先清醒过来的是姓Q的,他向我说了一声对不起,把毛巾递过来。我说我要去洗个澡回绝了他。姓Q的有点困惑地把毛巾收回去,擦擦自己的身体。 “让我赔你这本书。”他说。书确实已经湿漉漉的,不过那只不过是一本便宜的袖珍本,而且也不怎么好看,有人把可乐泼过来让我不必看下去,还要感谢他呢。我这样说完,他才安然微笑起来,跟以前差不多的,令人舒服的一张笑脸。 接下来他马上准备离开,临走又谢了我一次。可是他到底到最后都没想起我来。

挪威的森林 《挪威的森林》

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感伤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小说主人公渡边以第一人称展开他同两个女孩间的爱情纠葛。渡边的第一个恋人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后来木月自杀了。一年后渡边同直子不期而遇并开始交往。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美丽晶莹的眸子里不时掠过一丝难以捕捉的阴翳。两人只是日复一日地在落叶飘零的东京街头漫无目标地或前或后或并肩行走不止。直子20岁生日的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不料第二天直子便不知去向。几个月后直子来信说她住进一家远在深山里的精神疗养院。渡边前去探望时发现直子开始带有成熟女性的丰腴与娇美。晚间两人虽同处一室,但渡边约束了自己,分手前表示永远等待直子。返校不久,由于一次偶然相遇,渡边开始与低年级的绿子交往。绿子同内向的直子截然相反,“简直就像迎着春天的晨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头小鹿”。这期间,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不久传来直子自杀的噩耗,渡边失魂魄地四处徒步旅行。最后,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 村上春树(1949),日本著名作家。京都府人。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文学部。 1979年以处女作《且听风吟》获群像新人文学奖。主要著作有《挪威的森林》、《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舞!舞!舞!》、《奇鸟行状录》、《海边的卡夫卡》等。作品被译介至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世界各地深具影响。 我们为什么选择村上春树? 不是因为他连获日本文艺界的奖项,也不是因为他的作品高□日本畅销书榜首,更不是因为他的作品掀起年轻一代的抢购热潮,突破四百万部的销量! 那么,为什么? 答案是:他和他的作品带给我们思想的特异空间,而轻描淡写的日常生活片断唤起的生 活气氛令我们有所共鸣。更重要的是他以六十年代的背景道出九十年代,甚至世世代代的年 轻心聱。 年轻的迷惑与无奈 “挪威的森林”本是披头四的歌曲,书中主角直子每听此曲必觉得自己一个孤零零地迷 失在又寒又冻的森林深处,这正是年轻必经的旁徨、恐惧、摸索、迷惑的表徵。男主角渡边多次想拯救在自我迷失中的直子,但有时甚至他也迷失了方向。生活在都市中的年轻一代, 在都市空间愈狭小与人的疏离愈人的对比中,令他们失去与人接触的欲望,恰是年轻一代避 免受伤的保护罩。正如《挪威的森林》的渡边,因他怕失望,他不想勉强去交朋友,在他的 世界中,朋友始终只有那几个。

海边的卡夫卡 中文版 《海边的卡夫卡 中文版》

叫乌鸦的少年 “那么,钱的问题总算解决了?”叫乌鸦的少年说道。语调仍像平日那样多少有些迟缓,仿佛刚刚从酣睡中醒来,嘴唇肌肉笨笨的,还无法活动自如。但那终究属于表象,实际上他已彻头彻尾醒来,一如往常。 我点头。 “多少?” 我再次在脑袋里核对数字:“现金四十万左右,另外还有点能用卡提出来的银行存款。当然不能说是足够,但眼下总可以应付过去。” “噢,不坏。”叫乌鸦的少年说,“眼下,是吧?” 我点头。 “不过倒不像是去年圣诞节圣诞老人给的钱,嗯?”他问。 “不是。”我说。 叫乌鸦的少年不无揄揶意味地微微扭起嘴角环视四周:“出处可是这一带某个人的抽屉没猜错吧?” 我没有回答。不用说,他一开始就晓得那是怎样一笔钱,无须刨根问底。那么说,他不过是拿我开心罢了。 “好了好了,”叫乌鸦的少年说,“你需要那笔钱,非常需要,并且弄到了手。明借、暗借、偷……怎么都无所谓,反正是你父亲的钱。有了那笔钱,眼下总过得去。问题是,四十万元也好多少也好,花光了你打算怎么办?口袋里的钱,总不能像树林里的蘑菇那样自然繁殖。你要有吃的东西,要有睡的地方。钱一忽儿就没了。” “到时候再想不迟。”我说。 “到时候再想不迟。”少年像放在手心里测试重量似的把我的话复述一遍。 我点头。 “比如说找工作?” “有可能。”我说。 叫乌鸦的少年摇摇头:“跟你说,你要多了解一些社会这玩意儿才行。你以为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在人地两生的地方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呢?说到底,你可是连义务教育都没完哟!有谁肯雇你这样的人?” 我有点脸红。我是个会马上脸红的人。 “算了算了。”叫乌鸦的少年继续道,“毕竟还什么都没开始,不好尽说泄气话。总之你已下定决心,往下无非是实施的问题。不管怎么说是你自己的人生,基本上只能按你自己的想法去做。” 是的,不管怎么说这是我的人生。 “不过,从此往后,你不坚强起来可是混不下去的哟!” “我在努力。” “不错,”叫乌鸦的少年说,“几年来你已经坚强了许多,倒不是不承认这一点。” 我点头。 叫乌鸦的少年又说:“但无论怎么说你才十五岁,你的人生极慎重地说来才刚刚开始。过去你见所未见的东西这世界上多的是,包括你根本想象不到的。” 我们像往常那样并坐在父亲书房的旧皮沙发上,叫乌鸦的少年中意这个地方,这里零零碎碎的东西让他喜欢得不得了。此刻他手里正拿着蜜蜂形状的镇纸在摆弄,当然,父亲在家时他从不靠近。 我说:“可是不管怎样,我都必须从这里离开,这点坚定不移。” “或许。”叫乌鸦的少年表示同意。他把镇纸放在桌上,手抱后脑勺,“但那并不是说一切都已解决。又好像给你的决心泼冷水了就算你跑得再远,能不能巧妙逃离这里也还是天晓得的事!我觉得最好不要对距离那样的东西期待太多。” 我又考虑起了距离。叫乌鸦的少年叹口气,用手指肚按住两边的眼睑,随后闭目合眼,从黑暗深处向我开口道:“像以往玩游戏那样干下去好了。” “听你的。”我也同样闭起眼睛,静静地深吸一口气。 “注意了,想象很凶很凶的沙尘暴。”他说,“其他事情统统忘光。” 我按他说的,想象很凶很凶的沙尘暴。其他的忘个一干二净,甚至自己本身也忘掉。我变成空白。事物顿时浮现出来。我和少年一如往常坐在父亲书房的旧长皮沙发上共同拥有那些事物。 “某种情况下,命运这东西类似不断改变前进方向的局部沙尘暴。”叫乌鸦的少年对我这样诉说。 某种情况下,命运这东西类似不断改变前进方向的局部沙尘暴。你变换脚步力图避开它,不料沙尘暴就像配合你似的同样变换脚步。你再次变换脚步,沙尘暴也变换脚步如此无数次周而复始,恰如黎明前同死神一起跳的不吉利的舞。这是因为,沙尘暴不是来自远处什么地方的两不相关的什么。就是说,那家伙是你本身,是你本身中的什么。所以你能做的,不外乎乖乖地径直跨入那片沙尘暴之中,紧紧捂住眼睛耳朵以免沙尘进入,一步一步从中穿过。那里面大概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没有方向,有时甚至没有时间,唯有碎骨一样细细白白的沙尘在高空盘旋就想象那样的沙尘暴。 我想象那样的沙尘暴。白色的龙卷风浑如粗硕的缆绳直挺挺拔地而起,向高空伸展。我用双手紧紧捂住眼睛耳朵,以免细沙进入身体。沙尘暴朝我这边步步逼近,我可以间接感受到风压。它即将把我吞噬。 稍顷,叫乌鸦的少年把手轻轻放在我肩上。沙尘暴立即消失。而我仍闭目合眼。 “这往下你必须成为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不管怎么样。因为除此之外这世界上没有你赖以存活之路,为此你自己一定要理解真正的顽强是怎么回事。” 我默然。真想在肩上的少年手感中缓缓沉入睡眠。小鸟若有若无的振翅声传来耳畔。 “往下你将成为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中文版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中文版》

跑过二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特别重要。倘使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于普通的市民参与者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不无参赛动机就是“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之类的人,这种动机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者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定的成绩,就是“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未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些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吧。换言之,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对于长跑选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自然有个人差异,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游泳选手在二十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拳击手则在二十五到三十的岁数,而棒球选手在三十五岁左右,会分别跨过肉眼看不见的“分水岭”,这无从回避。我询问过眼科医生:“世上难道没有不会得老花眼的人么?”他觉得颇为好笑似的回答“这种人,我至今还一个也没见过呢。”好在艺术家的巅峰状态因人而异,比如说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后几年间,写出了《群魔》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意义最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创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键琴奏鸣曲,绝大部分是在五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写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后半期,作为跑步者的巅峰到来了。至此为止,我是以三小时半为基准来跑马拉松全程的,节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钟、一英里八分钟。有时突破三小时半,有时突不破突不破的时候居多,然而总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绩跑完全程。即便觉得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时四十多分钟来。哪怕几乎不曾练习,哪怕身体状态不佳,时间超出四小时也是很少的。这样的时期好似平稳的台地一般,延续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势头逐渐地不对了。虽然和从前一样练习,但是用三小时四十多分钟跑完全程渐渐变得颇为吃力,节奏变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终于勉勉强强接近了四小时才跑完全程的界线。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冲击。究竟是怎么了?我不愿意承认是年龄的原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还未有过躯体渐趋衰弱的感觉。然而任凭如何否认它漠视它,数字却在一步又一步地后退。 成绩不尽如人意大约也是一个理由,我开始考虑跑比全程马拉松更长的距离,开始对铁人三项、壁球之类的运动产生了兴趣。一味跑步,身体没准会变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运动,来塑造一个全面发展的身体,这样不更好么?我如此思量。 我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能比从前游得快了。肌肉也主动接受了新环境,体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马拉松的成绩却仿佛退潮的潮水,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继续后退。跑步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无限的乐事一桩。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着理应敞开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跑者蓝调”。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处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逝去,它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完毕在此的生活场,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紧凑坚韧的空气,蹬踏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处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所在,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 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健身跑步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撞上长长的红灯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不过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 跑步时我大体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匹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者一面听着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MD。与iPod相比,MD略略显得机身偏大,信息量却远远要少,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时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做爱搅和到一起一样。 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精疲力尽。考虑到这些,能够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酒(山姆?亚当斯啤酒)和多纳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执拗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 一个到了我这样的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和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之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也算得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经的事情。

村上春树作品集-且听风吟 《村上春树作品集-且听风吟》

村上春树作品集-且听风吟 1979年,30岁 村上春树处女作《且听风吟》获第23界 群像新人奖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 这是大学时代偶然结识的一位作家对我说的活。但对其含义的真正理解至少能用以自慰则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的确,所谓十全十美的文章是不存在的。 尽管如此,每当我提笔写东西的时候,还是经常陷入绝望的情绪之中。因为我所能够写的范围实在过于狭小。譬如,我或许可以就大象本身写一点什么,但对象的驯化却不知何从写起。 8年时间里,我总是怀有这样一种无奈的苦闷8年,8年之久。 当然,只要我始终保持事事留心的好学态度,即使衰老也算不得什么痛苦。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 20岁刚过,我就一直尽可能采取这样的生活态度。因此不知多少次被人重创,遭人欺骗,给人误解,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莫可言喻的体验。各种各样的人赶来向我倾诉,然后浑如过桥一般带着声响从我身上走过,再也不曾返回。这种时候,我只是默默地缄口不语,绝对不语。如此迎来了我“20年代”的最后一个春秋。 而现在,我准备一吐为快。 诚然,难题一个也未得到解决,并且在我倾吐完之后事态怕也依然如故。说到底,写文章并非自我诊疗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自我疗养的一种小小的尝试。 问题是,直言不讳是件极为困难的事,甚至越是想直言不讳,直率的言语越是遁入黑暗的深处。 我无意自我辩解。能够在这里诉说,至少我已尽了现在的我的最大努力。没有任何添枝加叶之处。但我还是这样想:如若进展顺利,或许在几年或十几年之后可以发现解脱了的自己。到那时,大象将会重返平原,而我将用更为美妙的语言,描述这个世界。 文章的写法,我大多或者应该说几乎全部是从哈特费尔德那里学得的。不幸的是,哈特费尔德本人在所有的意义上却是个无可救药的作家。这点一读他的作品即可了然。 行文诘齿聱牙,情节颠三倒四,立意浮浅稚拙。然而他却是少数几个能以文章为武器进行战斗的非凡作家之一。纵使同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等与他同时代的作家相比,我想其战斗姿态恐怕也毫不逊色。遗憾的是,这个哈特费尔德直到最后也未能认清敌手的面目。这也正是所谓的无可救药之处。 他将这种无可救药的战斗锲而不舍地进行了8年零两个月,然后死了。1938年6月一个晴朗的周日早晨,他右臂抱着希特勒画像,左手拿伞,从纽约摩天大楼的天台上纵身跳下。同他生前一样,死时也没引起怎样的反响。 我偶然搞到第一本哈特费尔德已经绝版的书,还是在初中3年级胯间生着奇痒难忍的皮肤病的那年暑假。送给我这本书的叔父,3年后身患肠癌,死的时候被切割得体无完肤,身体的入口和出口插着塑料管,甚是痛苦不堪。最后见面那次,他全身青黑透红,萎缩一团,活像狡黠的猴。 我共有三个叔父,一个死于上海郊区战败第三天踩响了自己埋下的地雷。活下来的第三个叔父成了魔术师,在全国各个有温泉的地方巡回表演。 关于好的文章,哈特费尔德这样写道: “从事写文章这一作业,首先要确认自己同周遭事物之间的距离,所需要的不是感性,而是尺度。”(《心情愉悦有何不好》1936年) 于是我一只手拿尺,开始惶惶不安地张望周围的世界。那年大概是肯尼迪总统惨死的那年,距今已有15年之久。这15年里我的确扔掉了很多很多东西。就像发动机出了故障的飞机为减轻重量而甩掉货物、甩掉座椅、最后连可怜的男乘务员也甩掉一样。十五年里我舍弃了一切,身上几乎一无所有。 至于这样做是否正确,我无从断定。心情变得痛快这点倒是确确实实的。然而每当我想到临终时身上将剩何物,我便觉得格外恐惧。一旦付诸火炬,想必连一截残骨也断难剩下。 死去的祖母常说,“心情抑郁的人只能做抑郁的梦,要是更加抑郁,连梦都不做的。” 祖母辞世的夜晚,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伸手把她的眼睑轻轻合拢。与此同时,她79年来所怀有的梦,便如落在人行道上的夏日阵雨一样悄然逝去,了无遗痕了。 我再说一次文章,最后一次。 对我来说,写文章是极其痛楚的事。有时一整月都写不出一行,又有时挥笔连写三天三夜,到头来却又全都写得驴唇不对马嘴。 尽管这样,写文章同时又是一种乐趣。因为较之生之维艰,在这上面寻求意味的确是太轻而易举了。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大概还不到20岁,当时竟惊愕得一周都说不出话来。而觉得只要耍点小聪明,整个世界都将被自己玩于股掌之上,所有的价值观将全然为之一变,时光可以倒流…… 等我意识到这是一种错觉,不幸已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我在记事簿的正中划一条直线,左侧记载所得,右侧则写所失失却的、毁掉的,尤其是不屑一顾的、付诸牺牲的、背弃不要的……但我没有坚持写到最后。 我们的各种努力认识和被认识对象之间,总是横陈着一道深渊。无论用怎样长的尺都无法完全测出深度。我这里所能够书写出来的,不过是一览表而已。既非小说、文学,又不是艺术。只是正中划有一条直线的一本记事簿。若说教训,倒也许多少有一点。 如果你志在追求艺术追求文学,那么去读一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好了。因为要诞生真正艺术,奴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至于半夜三点在悄无声息的厨房里检查电冰箱的人,只能写出这等模样的文章而那就是我。 2 故事从1970年8月8日开始,结束于18天后,即同年的8月26日。 3 “什么有钱人,统统是王八蛋!” 鼠双手扶桌面,满心不快似地对我吼道。 或许鼠吼的对象是我身后的咖啡粉碎机也未可知。因为我同他隔桌对坐,毫无必要对我特意吼叫。但不管怎样,吼完之后,鼠总是现出一副满足的神情,津津有味地呷着啤酒。 当然,任何人也不会注意到鼠的粗声大气。店小人多,险些坐到门外去,人人都同样大吼大叫,光景简直同即将沉没的客轮无异。 “壁虱!”说着,鼠不胜厌恶似地摇了摇头。“那些家伙一无所能;看见满脸财大气粗神气的家伙,我简直想吐!” 我把嘴唇贴在薄薄的酒杯边上,默默点头。鼠也就此打住,不再言语,烤火似地翻动着搁在桌面上的纤细的手指,反复审视良久。我无可奈何地仰望天花板。这是他的老毛病:不把十根指头依序逐一清点完毕,便不可能再开尊口。 整个夏天,我和鼠走火入魔般地喝光了足以灌满25米长的游泳池的巨量啤酒。丢下的花生皮足以按5厘米的厚度铺满爵士酒吧的所有地板。否则简直熬不过这个无聊的夏天。 爵士酒吧的柜台上方,挂着一幅被烟熏得变色的版画。实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便不厌其烦地盯着那幅画,一盯就是几个钟头。那俨然用来进行罗沙哈测验的图案,活像两只同我对坐的绿毛猴在相互传递两个漏完了气的网球。 我对酒吧的主人杰这么一说,他注视了好一会儿,不无勉强地应道:那么说倒也是的。 “可象征什么呢?”我问。 “左边的猴子是你,右边的是我。我扔啤酒瓶,你扔钱过来。” 我心悦诚服,埋头喝啤酒。 “简直想吐!”鼠终于清点完手指,重复道。 鼠说有钱人的坏话,并非今天心血来潮,实际上他也深恶痛绝。其实鼠的家也相当有钱每当我指出这点,鼠必定说不是他的责任。有时(一般都是喝过量的时候)我补上一句“不,是你的责任”,可话一出口又每每感到后悔。因为鼠说的毕竟也有道理。 “你猜我为什么厌恶有钱人?”这天夜里鼠仍不收口。话说到这个地步还是头一次。 我摇摇脑袋,表示我不知道。 “说白啦,因为有钱人什么也不想。要是没有手电筒和尺子,连自己的屁股都搔不成。” 说白啦,是鼠的口头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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