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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戏诸侯

剑来 《剑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陈平安,唯有一剑,可搬山,倒海,降妖,镇魔,敕神,摘星,断江,摧城,开天!

天神下凡 《天神下凡》

三样东西会使帝国在一百年内成为至高的伟大王国:《国富论》,《教诲》和紫曜花——虔诚者奥古斯丁。他独自从神圣中来。走向永恒的不朽。我在QT语音房间【1655】 [小说]烽火戏诸侯?Crazy妖孽`书迷,大家有空可以一起聊聊链接地址:http://qt.qq.com/go.html?roo…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

江湖是一张珠帘。大人物小人物,是珠子,大故事小故事,是串线。情义二字,则是那些珠子的精气神。————开始收官中。最终章将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

极品公子 《极品公子》

讲述一个不学无术纨绔子弟成长为一代枭雄、黑道太子、金融教皇的历程!, 钱,他将继承一个超过百亿美元资产庞大家族的财产,多得可以当用美金当纸烧;貌,他妈妈是省花,爸爸是风流倜傥,长得堪称女人的“杀手”;既然上帝如此慷慨赋予身为两个庞大家族第三代中唯一的男性公民的他这么多,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征服美女——上帝送给男人的最好礼物?, 当然,玩温柔玩得厌烦的时候,他可以玩玩血腥,玩女人玩得失去激情时,他可以玩玩阴谋诡计,可以堆积木一样搭建他的金融帝国!你可以叫他小人、色狼、淫贼、人渣,或者黑道魁首、金融教皇、败类……不过他喜欢称自己为——花花公子!以征服美女为终身目标而奋斗!, 既然身为黑道太子,为什么不炸掉什么狗日的靖国神社替华夏族出口气呢?既然是金融教皇,那为什么不给嚣张跋扈的美国制造一场金融风暴呢?, 虽然讲述的是一个花花公子的风流生活,但绝对“色而不淫”!,

老子是癞蛤蟆 《老子是癞蛤蟆》

俗话说的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心里想的美。 老子就是癞蛤蟆,在这个世界里。 要横空出场,技压群雄,抱得美人归,还是可以的。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烽火戏诸侯又一部名书。。 有个白狐儿脸,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 缺门牙老仆背剑匣。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 有个骑熊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 这个江湖,高人出行要注重出尘装扮,女侠行走江湖要注意培养人气,宗派要跟庙堂打好关系。 而主角,则潇洒带刀,把江湖捅了一个通透。

天神下凡 《天神下凡》

在神圣帝国,对一个贵族最恶毒的诅咒不是“你死了就滚下地狱吧”,而是“你就要和梵特兰蒂冈教廷圣事部的家伙谈论教义了”。 这个如同幽灵和死神一般飘荡在帝国版图上空的圣事部,在大陆“精神之父”拜占奥教廷称作教皇审判厅,400年前从拜占奥分裂出去最终在神圣帝国扎根发芽壮大的梵特兰蒂冈教廷则称呼为异端裁决所,哪怕是奥格斯歌城那位敢公开侮辱牧首是朱批特大帝走狗的澳狄斯亲王,恐怕也不敢对异端裁决所三位黑暗巨头指手画脚,即使他是战神之子泰坦帝国最大的公敌,也只是私下埋怨异端裁决所三架马车中的圣灵厅过于专横了点,所以显而易见,神圣帝国内的圣事部在机构上隶属于梵特兰蒂冈,权力却远远凌驾于教廷其余2院8部之上。 梵特兰蒂冈教廷以黄金三角架做标志,而异端裁决所三大巨擘则构成一个黑暗三角形。 “神圣长矛”列司盾。 帝国守夜人条顿祭司。 还有那位“母羊”组织的母亲,绰号黑山羊女王的神秘女性。 而现在,似乎梵特兰蒂冈众多机关中唯一能媲美拜占奥教廷的圣事部将要诞生第四位“黑色牧首”。 “弱肉强食的自然界中,越是兽中之王,越喜欢那种远离兽群,俯视苍生的感觉,人类也如此,因为上位者不会跟卑微者走在一起,而这个人,是王者中的王者,我们只能依稀知道,她在119年前在玛雅雪山神庙现身,78年前出现在黄金岛,最近的线索是49年前,她在极北之地帝国中央教堂出现过。” ——《梵特兰蒂冈教廷绝密手札》第1098页 梵特兰蒂冈教廷督主教伊耶塔坐在宽敞的马车中,脑海中没来由想起这段前不久在教廷图书馆看到的一封秘录,这份被称作《黑暗启示录》的绝密手札阅读权限极高,如果他不是作为拥有某些特权的主教,兴许一辈子都没法子看到这份东西。 掀开窗帘,阳光倾斜而下,将原本显得阴沉的马车内沐浴得稍显生气,马车外一队浩荡的教廷圣骑士,一律被祝福和洗礼过的黄金色盔甲,灿烂如太阳,镶有三角形教廷标志,他们就是神圣帝国地位最为超然的骑士团,荣耀骑士团,伊耶塔看到这些被阳光包裹起来的圣骑士的浩然光明,不禁合上眼睛,用中指在胸口划一个三角形,赞叹道:“信主,吾等与荣耀同行,直至天堂。” 伊耶塔懒洋洋闭上眼睛,心满意足的样子,他实在没有理由不高兴,所谓督主教,就是教廷一号人物牧首派驻国外教区的代表,作为刚刚荣归的督主教,一回国便被派往奥格斯歌城去为罗桐柴尔德家族的大少爷进行受洗仪式,这是何等的显耀,伊耶塔相信这一定是主听到了他虔诚的祷告。 梵特兰蒂冈教廷的神品分黑白两种,其中黑神品有修士、修士辅祭、修士大辅祭、修士司祭、修士大司祭、主教、大主教、督主教和红衣大主教和神在陆地上的代言人——牧首这十个品次,作为离教廷核心只有一步之遥的督主教,往往有太多督主教一辈子都跨不过这个槛。 “应该快到了吧?” 伊耶塔喃喃自语道,也不知道是说他快要到奥格斯歌城了还是在寓意自己快爬到红衣大主教这个位置了,又或者两者都有? 从帝都朱庇特城到奥格斯歌的一路行程,没有任何意外状况打扰伊耶塔的前进步伐,在巍峨的奥格斯歌城外大道上,他停住了马车,掀开窗帘,眯起眼睛凝望着这座帝国的经济之都,有利益的地方就自然会让人类这种苍蝇一股脑涌上,所以奥格斯歌的道路上永远熙熙攘攘。 道路上那群人望过来的虔诚和敬畏眼神让伊耶塔很舒心。

宗教裁判所 《宗教裁判所》

沪杭高速,三辆堪称奢侈的华丽跑车呼啸而过,价格足以让金融危机下勒紧裤腰带过紧巴日子的老百姓们瞠目结舌,领头的是一辆跑车皇后玛莎拉蒂,随后是鲜红到刺眼的法拉利F430,以及阿玛尼亲自操刀设计的奔驰CLK敞篷,各自划出一道炫目的身影。 道路上一辆辆被它们超越的车辆内都不禁发出一阵倒抽冷气声,见过飙车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要命飙的,三辆几乎咬尾的跑车时速都在190以上! 鲜红法拉利内,一个剃着平头的青年神情冷峻,那张算不得英俊的脸庞有着一种富家大少特有的傲气,尖刻而自负,他死死盯着前面那辆在中国极少能见到的玛莎拉蒂,他在这条路上飙车的次数兴许比寻常纨绔子弟糟蹋过的女人还要多,却没有领过一张罚单,这一切当然都拜他那个正在中央党校参加省部级培训的老爸所赐。副驾驶席上坐着个妖娆的年轻尤物,一脸在惊人时速下达到高潮的潮红,这位大少对女人这种兴奋并不陌生,每个坐过他副驾驶席的女人都会有这样的表情,但唯一令他不爽的是这位中国美院校花眼中的那抹惊艳。 他知道她是在看玛莎拉蒂车顶那只飞翔的神俊猛禽,他依稀知道那畜生叫做鹰雕,***里有个喜欢养鹰的朋友曾经说过除了可遇不可求的海东青,就属鹰雕最狠,随着玛莎拉蒂低空飞翔的那只猎鹰应该就是此类,将近9斤重的巨大身躯,张开双翼,宛如神物。 那个姓李的神经病! 他忍不住咒骂一句,他已经把车飙到极限,却依然追不上那家伙的玛莎拉蒂,玩女人,打架,从没有输过的他第一次感到一种颓废的无力感,那是一种如何追赶都只能遥望对手背影的挫败,这让他极端愤怒,这是他的底盘,他不甘心让那个姓李的北京“顽主”当着他妞的面肆意妄为。 位列最后的奔驰敞篷跑车内坐着一位戴金丝眼镜的儒雅年轻男人,身旁坐着位不笑自媚的成熟女人,一身昂贵的定制职业装,将她的曲线淋漓尽致地勾勒出来,明明相貌庄严,却偏偏散发出一种诱惑男人犯罪的本能,这恐怕就是一个女孩如何漂亮水灵都到达不了的成熟境界,她托着腮帮,翻看另一只手中Vertu手机的高清晰照片,照片上都是同一个男人,或者骑一匹尚未驯服的骏马,或者手挽一把古朴的传统牛角弓,或者高尔夫球场上潇洒挥杆,或者蹲在一只威风凛凛的藏獒身旁,他二十七八的样子,有一副修长匀称的身躯,一张并不帅气却让人能够一眼记住的脸庞,棱角分明,而且似乎喜欢眯着眼睛看人看事。 “姐,这个人如何?对胃口吧?苏杭男人太软,我们上海男人不够味,而两广的爷们又糙了点,这个家伙,应该符合姐的审美观,属于脸蛋普通但特有内容的那类。”戴金丝半框眼镜的斯文男人笑道,笑声并不张扬,却仍能够让旁人听出其中的轻狂,或者这就是所谓的气势吧,要培养这种气质,需要的就不仅仅是钱,还需要深厚家族底蕴。 “我不做第三者。”女人托着腮帮轻柔道,那双能说话的秋眸凝视着照片上那个男人,这最后一张照片是一张婚纱照,这张照片上他身后站着一个穿洁白婚纱的女孩,一张远称不上沉鱼落雁的清秀脸蛋,似乎根本配不上这个男人的那种城府,那是一种不会让人感到隐晦阴暗的深度,她觉得他不应该选择这样一个配偶步入爱情的坟墓。 “以前是,现在已经不是了。”年轻男人轻笑道。 “离婚了?”女人的眼眸中闪过一抹刻意掩饰的雀跃。 男人微笑着摇摇头,却没有道破天机,似乎故意要吊她胃口。 没想到女人只是轻笑了一下,这一抹容颜几乎要颠倒众生,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女神姿态道:“我不会接近他的,我习惯做征服者,而他不是我能征服的,所以呢,从不会玩火自焚的我会将这种危险男人列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黑名单。” 儒雅男人不知道是嫉妒还是佩服地感慨道:“李浮屠啊李浮屠,做男人做到你这个份上,就是死也值得了。” =-======================= “我愿意出双倍的价格。向您购买他的人头。”奥古斯丁一脸真诚道。 “小家伙。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在跟一名被梵特兰蒂冈教廷视作大异端的异族做买卖吗?这可不是一名谨慎的帝国贵族该做的事情。谁不知道你们的朱庇特大帝有两头鼻子比谁都灵敏的猎犬。你可小心了。”她大笑道。虽然只是个孩子的身体。却依旧妩媚的惊心动魄。 “我的死要是能与您沾上关系。那是我的荣幸。”奥古斯丁微笑道。 “也是紫曜花的悲哀。” 她终于略微有点人情感的叹息。轻轻一笑。道:“你比你那位公爵父亲会将紫曜花摆放在更显赫的位置。你这个有趣的胆小鬼。摘下你的贵族面具吧。我现在心情不错。想跟你做一个易。如何?” “您”古斯丁依然站在魔法阵中。虽然迪米特远比他高大伟岸。却丝毫遮掩不住他的主导风范。也就是说哪怕这位帝国历史最年轻的大司祭沉默不语。没有人会颠倒他与亲王级长生种之间的主仆关系。 “我让你活下去。带我去卡萨黄昏城堡。”她了眨眼睛。 “是不是我表现出足够让您重视的能力。您就会改变这个说实话相当愚蠢的提议。伊丽莎白小姐?”奥古斯丁狰狞笑道。腋下的《麦奎利奥义》一铺散开来。在他四周围飞舞。而他胸口被三人牧施福过的教廷黄金三角架也漂浮起来。那颗眼法杖一寸一寸下陷入大的。他身旁的迪米特也松开那只紧贴心脏的手。背后再度生出一对象征力量的庞大黑色翅膀。 罗桐柴尔德第5家族留下再粗俗直白不过言:我的孩子。女不肯为你服务。那一是嫌你口袋里币不够响亮。或者她还没有见识过你胯下那条罗桐柴尔德家族男性引以为傲的龙根。(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c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中华足球帝国风云录 《中华足球帝国风云录》

(一) 他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能证明天空不是空的。 他不丑,也许有点温柔,至少夏雨就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他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他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即使可能要他带着满身伤痕浪迹天涯,甚至这注定是一个只有遗憾作为主旋律的悲剧,他也心甘如饴!也许就像夏雨所说他要的只是桃花源里的爱情吧,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 对于夏雨,这个有着灿烂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他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他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他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他想主角不会是她!从小他们就是邻居,两小无猜的牵着手看着对方一起慢慢长大,青梅竹马的等待变成大人的那一天,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早已满溢,但他想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和有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她随父母搬去去苏州的时候,他仍没有确定这份在感动和爱情间徘徊的感情,所以他并没有去送她,他一个人躺在天台上,虽然遗憾但他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份甜蜜的负担并非每个人都能扛得起的。她托他父母交给他一封信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信上要他在想她想得流泪的时候再看她的日记,他搞不懂夏雨的用意,他甚至怀疑他这一生是否有打开日记的那一天,因为他随后便固执地坚持那份随着他们身体一起成长的感情只是感动。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他仍然不知道她的生日是那一天,虽然每年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总是她送的。他不知道其实她的青春史上的第一个字第一行第一页写的都是他,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有那个像只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他只知道夏雨喜欢看书从中间看起;他只知道她看《薰衣草》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 “他一直在想他们俩的父母为什么如此放心他们,也许是早就默认他们了吧,因此不介意他们的形影不离他们的嬉笑打闹,如果他们是恋人的话,那一切都会很美好的吧?”站在许愿树下的他自嘲地想,嘴角挂着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二) 整个高中,他都暗恋着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季婕,但这份思念他并没有说出口,只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多到需要排队,而他又不想做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的事;另一方面,"距离产生美""人贵自知知难而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和她穿一条裤子玩大的死党陈默早已人认定季婕就是他的那根肋骨,大有此世今生非卿不娶的气势,真情告白大胆示爱加一轮又一轮的情书攻势,就差没像那个浪漫至极的法国人一样,在情人节用三辆马车满载着带着露珠的红玫瑰送给季婕以表其情之深爱之切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可歌可泣感人肺腑,激励了无数正在为爱而奋斗却没有结果的可怜虫鼓舞了一大批在爱情战场上阵亡的勇士们! 他将这场爱情攻坚战演绎的几近凄婉,而她只用了感觉两个字就判了他死刑.他为爱情放弃了尊严,在所有人面前扮演着小丑的角色!不断希望不断失望部不断绝望,只有他知道在他强颜欢笑的背后的落寞和辛酸,刻骨的思念带来的刻骨的伤痛让他这一生不再相信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怪她太无情,也不是怪他太痴情,爱情本就没有谁对谁错,它就像是两个人在喝酒,伤得越深的往往是那个喝得越多的人.虽然说上帝总是先让我们找错几个人再找到幸福好让我们感谢他,但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在陈默在爱情的天平上放了那么多仍不青睐他? 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在爱情面前,一切或桀骜或坚强或固执的凡人圣人庸人都显得那么温顺那么软弱那无助,梵高低下了原本在世俗中高昂的头,普希金用生命为爱情殉葬,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纣王宁负天下不负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嫣然一笑,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承千古骂名又何妨? 他每天都会用手机给她发一篇《诗经》,本来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却只发了三百五十九篇,因为他知道情人节那天他没有资格将《桃夭》发给她,他只是把写着《桃夭》的那张白纸折成了一只小纸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着它一点点沉没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字里行间他将思念颠来倒去了无数遍。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能够这么近看她盈笑眸子里的自己;无所顾忌的看她抚额思忖微微蹙眉的样子,虽然不能伸手为她拨去几缕垂落脸庞的调皮发丝,虽然并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有与她的相遇相识相交相知他已经很满足了,真的,相恋只是偶尔跑出来的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计。 高考结束后他便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后来才听说她考到了福建,对此他并没有太多的感伤,也许是从一开始就为这段感情界定边线的缘故吧。但他想,他是确实喜欢这她的。 =================== 在群臣苦候了三个时辰后,长阶之上的金銮殿红漆大门终于敞开,走出一人,仍是一袭白色长袍,一手持一古怪兵刃,另一只手提着一只箱子,此人正是他们苦苦等候的天岚王朝第二十九任皇帝——逍遥帝李逸雪! 见到李逸雪的出现站着的八王爷李长恨嘴角泛起阴谋的味道。 “皇上,在你闭关期间,建康二年三月望日,坤德殿狂风骤起,一条大青蛇从梁上飞将下来,蟠于椅上。宫女侍卫惊走,须臾青蛇不见,忽然打雷大雨夹以冰雹,落到半夜为止。建康二年二月,雌鸡化雄,黑气十余丈,飞入正阳宫。秋七月,有虹见于玉堂。种种不祥,非止一端,,开祖皇帝立李氏家训首句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今民怨沸腾如洪川,已有覆李氏之舟之患……”

一世枭雄电子书 《一世枭雄电子书》

应朋友之邀,也是自己略有所感,决定提笔写写读后感, 关于极品公子,这不是我最喜欢的奇幻小说,但于我而言,却不能不提,当时看到排行榜上这篇文,几次点开看了开头,可能由于文笔或情节略于生涩,看了几次都没办法坚持下去, 后来咬牙把前头的文支撑着看完,看到第三卷以后,该文文笔已经颇为行云流畅,当时我一口气看下去,心情几度大起大落。 虽然即便在当时,我也没有觉得它的语言与结构精彩到哪里,我喜欢的,只是它流畅爽利的对白,它塑造的那个动人的主人公,它对那些感情的讲述……,以至我丝毫没有觉得那种描写是淫秽的, 我一向认为,都市类文风比较能考验一个作者的笔力,就好象绘画里的素描能检验出画者的基本功,这里不单指语言描述的写实,也指一个作者对人物的塑造,作者的视角、侧重点、思维模式等等, 剑走偏锋往往出彩,是因为独辟蹊径本身也更容易让人惊艳,而都市种马yy文类的道路已被前人走了N遍,这条路上对手繁多套路泛滥,大家的注目点又都是伸手可及的生活,此种情况下作者想脱颖而出显然难度更高。 我这么说,并无褒贬之意,有人喜欢前者,有人喜欢后者,都很自然,但我对〈极品公子〉的兴趣,的确来自它的风格,它的故事其实挺曲折,真正仔细看它是在文完结之后,读过一章,觉得有了往下读的欲望,因为文笔很沉稳,氛围营造也很细致。 我以看待爱情的眼神来看待叶无道与其他女性的一切,并第一次思索起身体与爱的关系,爱情与做爱方式的关系,爱情与所爱之人的关系。在那种不可思议的严肃感里,我思维中的界限被飞速拓宽,恰似理念与生活的一种初步融会。 在论坛上曾看到对这个故事立意的争论,我既迷茫又无言,尽管我觉得〈极品公子〉带着刻意的戏剧化,但奇思异想,天马行空,幽深诡异,古灵精怪。 首先,技巧上——这文基本出自一个变态立意,并为这个立意找了个极端的故事,其扭曲阴暗程度令文经营起来难度很高,但烽火做得挺出色,文字简洁凝练,带着澹澹的韵律美,场景描绘深谋远虑,叙述口吻冷峭镇定,情节更是峰回路转,抑扬自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余波激扬。总之,给人强烈的阅读快感,………虽然有时候情节明显有着bug和失控的痕迹。 烽火戏诸侯的极品公子,在文章开端,说实在许多地方行文不够成熟,到第三卷之后,进步明显,开始有洋洋洒洒随心所欲的势头,文章架构庞大但细节精美,既有搞笑也有抒情,既有胡侃也有冥思,引经据典如数家珍,信息量丰富沉厚,它描摹的那个爱情与现实穿插的世界清晰真切,质感与魅力远非许多同类小说可比。 比爱情的影子更耀眼的是作者的才气,那种字里行间后的慧黠、灵动、时而沉静哀伤,时而天真明媚……这是我喜欢的一篇小说之一,回忆起来觉得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绚烂。 很多奇幻我是当作童话看的,寄托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为一个情节一双配对流连的情况时有发生,文章裡头,我最喜欢的女主角应当属于夏诗钧,这个痴情的女性,叶无道与她,一个似乎爱却不懂如何去爱,一个似乎懂爱却摆明了不愿去爱,一个强权在手却愧疚无法陈述,一个无力自保却心比天高,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类似碰撞注定痛苦,烽火大写的,基本就是噩梦连连的漫漫长夜,所谓的伤害与被伤害,爱与不爱,到最后已交缠得一团乱麻难分彼此。 两人历经漫长的蜕变,恨与爱,挣扎与矛盾,最后终是痴情的一转身。再华丽的形容,似乎也没办法掩盖当中的黯然心碎……每每听到〈踏浪〉,我都会想起她,在这个故事的后续……不管怎样,希望她能被写得幸福。 每个人的感动理由大概都不一样,就我个人而言,感动的最高境界是欲哭无泪,而即便是为文而哭,也分很多种类型,我曾看了阿三瘦马的【叛】而流泪,也曾看了孙晓的【英雄志】而热血奔腾,想想极品裡头,该属以“亵渎与真诚”打动我的典范, 叶无道的个性阴沉却又带着某种矛盾的真诚,那种爱热烈但克制,最关键的,是他被写得并不失真,在传奇的故事里塑造带有真实感的人物,也算是通俗小说的要旨。 ……即便知道是种模式,但我的确被一枪击中。即使烽火大扬言不写悲剧,但我仍感觉到一种充满梦幻的悲喜剧感,文中对白如舞台剧般滔滔不绝,感叹用得恰如其分颇有华丽轩昂的效果,虽然我并不多么喜欢这种风格,但还是觉得这些与其背景意外的搭调。 因为篇幅的铺张,人物间的争斗也变为莫名其妙的纠缠,任何东西太过了,感觉就会麻木。我怀念的,还是这其中一部断章,……想想我对它的牵挂,也是因为这份澹澹的意犹未尽吧。 烽火大的文笔在我看过的奇幻里并非属顶尖一类,但锋利冷僻加辛辣奔放,老道又自成一派,初看惊艳,再看也能让人赞叹。但遗憾的是,烽火并不是个很有控制力的作者。 说他缺乏控制力是因为他显然才气太溢,她的语言带着一种汹涌的疯狂,在滔滔奔流中把结构远远甩到了后面,这造成他的文多半靠血肉支撑,骨骼却不够坚韧。气氛异常迷人,但整体却不够均匀。 尽管没有几个奇幻文读者会去挑剔这点,我还是为烽火感到些许遗憾,我认为他只要悉心培养自己屏息静气的沉着,文章一定可以轻松跨上另一个台阶。 或许因为性别与个性关系,烽火大笔下的感情从来没有极度的缠绵悱恻,相反爱恨理由都相对干脆,个人觉得看极品时最大的别扭在于北京太子党白阳铉,这个人物包括他的感情,虽然在故事里发生了各种转变,但始终被塑造得略显生硬。就好象离他该有的那个形象总是差之毫厘,导致效果终于失之千里。 最后说一下烽火戏诸侯的文笔,不是惊艳型的,也不是耐读型的,虽然觉得无论情节还是行文,这个小说明显都多处失控。但胜在冷静简洁,从头至尾能保持一种内在的统一。 我初看他的文时,感觉他写得神采飞扬,激情澎湃,带动力十足,那时我已很久没看奇幻了,着实是被这文狠狠拉了回来,他笔下燃烧着的高温让我着迷,并不是所有作者都能有这样不由分说的感染力,我倾向于认为这是他的一种天赋。 烽火式的恶搞,烽火式靡靡的情色,烽火式的醉生梦死,烽火式青春无敌的狠与拽……甚至那种特有的从头到尾的外放,我很喜欢它们,但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意识到烽火没有精当地运用他的才能,他太挥霍了,他似乎文思丰盛以至忘却了规划,这种挥霍在他来说也许是尽兴,在我看来长此以往却容易止步不前,迟早会造成阅读中的审美疲劳。 我等待着他的突破改变,沉浸在熟悉的炽热里,虽然我越来越发觉,烽火笔下的世界从来不是真正的复杂,烽火的人物也并不那么合乎逻辑,烽火写出的床戏仔细推敲更带着超现实的色彩,但烽火依然是烽火,我心中最有魅力的作者之一,虽然他文裡的许多情节都是用烂了的,可是烂熟于胸完全没有太多悬念的文,却被演绎得这般精彩,不能不说功力高深,‘谈‘情‘说‘爱之间游刃有余。 他赋予了文章那么强烈的自我,在当中贯穿了那么飞扬跋扈的神采,甚至他那稍许歇斯底里的浓烈馥郁,都让我很是难忘,我希望烽火会继续写文,更希望随着年龄增长,他已开始学会梳理自己早熟的天赋。 极品公子是个说得很好的故事,但故事本身不是特别严密,且有“为故事而故事”的色彩, ============== “中国有句老话叫痛打落水狗,畜生,老头子我今天给你长点记性,莫要在这片土地上猖狂!”杨青帝冷笑道,不给阿尔卡蒂玻斯一点点喘息地机会,贴身而靠,一记贴山靠硬扛下阿尔卡蒂玻斯粗壮左臂的仓促攻击,一记蹬腿将这位显赫杀手踢得浮空,然后怒吼一声“虎抱”,阿尔卡蒂玻斯悬在空中的庞大身躯竟然被清瘦的老人勒住,全身骨咔嚓作响,极为恐怖。 危机时刻,阿尔卡蒂玻斯终于展现出一名杀手界王的强大力量,双拳交叉仰天长啸,然后猛然撑开,强行挣脱老人如铁桶般的抱摔,杨青帝一个鹞子翻身,轻松落地,不急不缓,冷眼瞧着阿尔卡蒂玻斯,一手负后,另一只手手臂手心向上伸向对手,示意阿尔卡蒂玻斯尽管放马过来。 怒极的阿尔卡蒂玻斯冲向杨青帝,如同一匹脱缰野马。 杨青帝闲庭信步,任由阿尔卡蒂玻斯狂风暴雨一般展开攻势,他仅仅是偶尔爆一次,但每一次都会让阿尔卡蒂玻斯嘴角的血丝更加浓郁猩红,八极拳所出的是督透之劲,不是抖弹之劲,远处的陈道藏知道这只希腊大猩猩已经受了很重的内伤。 迦米诺哈得斯那张俊美的脸庞阴晴不定,让人捉摸不透。 本来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那柄古剑“沉水龙雀”的澹台经藏看到杨青帝的攻势,脱口而道:“九州之外有八寅,八寅之外有八纮,八纮之外有八极。” 一生被囚禁起来的她不知道八极拳,甚至没有听说过太极拳,更没有见识过什么武当少林功夫,但这不代表从小在黄卷青灯中浸染儒释道经典的她不懂得武术的精髓,相反,她这种心境寂灭不染尘埃的女人更能直指佛心,事实上这句出自《淮南子》的古语便是八极拳的精骨所在,八极拳所追求的便是极高极远之境。 势与势间,勾挂连环,变化巧妙,虽然势若奔雷,可外人看来却依旧有一种连绵舒缓的飘逸感,这就是宗师的境界。 阿尔卡蒂玻斯终于压抑不住喉咙的鲜血,一口喷出,单膝跪地,杨青帝飘然后退,准备回到吴暖月身边。 突然,老人的灰白眉毛猛然挑了一下,眼神瞬间凝重起来。 一个庞然大物毫无征兆地轰出,不是正门,甚至不是穿墙而来,准确来说这个不速之客是踩踏天花板而下。 目标,叶无道! 杨青帝只能救一个,他自认是吴家的奴才,自然会救吴家当代才华惊艳的家主,吴暖月。 一只身材有两米多的神农架野人一般的庞然大物轰然落地,一只蒲扇般宽大的手闪电伸向叶无道,似乎想要直接扭断他的脊椎骨。千钧一发!

逍遥游之问鼎天下 《逍遥游之问鼎天下》

(一) 他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能证明天空不是空的。 他不丑,也许有点温柔,至少夏雨就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他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他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即使可能要他带着满身伤痕浪迹天涯,甚至这注定是一个只有遗憾作为主旋律的悲剧,他也心甘如饴!也许就像夏雨所说他要的只是桃花源里的爱情吧,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 对于夏雨,这个有着灿烂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他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他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他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他想主角不会是她!从小他们就是邻居,两小无猜的牵着手看着对方一起慢慢长大,青梅竹马的等待变成大人的那一天,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早已满溢,但他想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和有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她随父母搬去去苏州的时候,他仍没有确定这份在感动和爱情间徘徊的感情,所以他并没有去送她,他一个人躺在天台上,虽然遗憾但他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份甜蜜的负担并非每个人都能扛得起的。她托他父母交给他一封信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信上要他在想她想得流泪的时候再看她的日记,他搞不懂夏雨的用意,他甚至怀疑他这一生是否有打开日记的那一天,因为他随后便固执地坚持那份随着他们身体一起成长的感情只是感动。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他仍然不知道她的生日是那一天,虽然每年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总是她送的。他不知道其实她的青春史上的第一个字第一行第一页写的都是他,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有那个像只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他只知道夏雨喜欢看书从中间看起;他只知道她看《薰衣草》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 “他一直在想他们俩的父母为什么如此放心他们,也许是早就默认他们了吧,因此不介意他们的形影不离他们的嬉笑打闹,如果他们是恋人的话,那一切都会很美好的吧?”站在许愿树下的他自嘲地想,嘴角挂着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二) 整个高中,他都暗恋着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季婕, 但这份思念他并没有说出口,只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多到需要排队,而他又不想做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的事;另一方面,"距离产生美""人贵自知知难而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和她穿一条裤子玩大的死党陈默早已人认定季婕就是他的那根肋骨,大有此世今生非卿不娶的气势,真情告白大胆示爱加一轮又一轮的情书攻势,就差没像那个浪漫至极的法国人一样,在情人节用三辆马车满载着带着露珠的红玫瑰送给季婕以表其情之深爱之切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可歌可泣感人肺腑,激励了无数正在为爱而奋斗却没有结果的可怜虫鼓舞了一大批在爱情战场上阵亡的勇士们! 他将这场爱情攻坚战演绎的几近凄婉,而她只用了感觉两个字就判了他死刑.他为爱情放弃了尊严,在所有人面前扮演着小丑的角色!不断希望不断失望部不断绝望,只有他知道在他强颜欢笑的背后的落寞和辛酸,刻骨的思念带来的刻骨的伤痛让他这一生不再相信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怪她太无情,也不是怪他太痴情,爱情本就没有谁对谁错,它就像是两个人在喝酒,伤得越深的往往是那个喝得越多的人.虽然说上帝总是先让我们找错几个人再找到幸福好让我们感谢他,但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在陈默在爱情的天平上放了那么多仍不青睐他? 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 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在爱情面前,一切或桀骜或坚强或固执的凡人圣人庸人都显得那么温顺那么软弱那无助,梵高低下了原本在世俗中高昂的头,普希金用生命为爱情殉葬,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纣王宁负天下不负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嫣然一笑,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承千古骂名又何妨? 他每天都会用手机给她发一篇 《诗经 》,本来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却只发了三百五十九篇,因为他知道情人节那天他没有资格将《桃夭》发给她,他只是把写着《桃夭》的那张白纸折成了一只小纸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着它一点点沉没 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字里行间他将思念颠来倒去了无数遍。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能够这么近看她盈笑眸子里的自己;无所顾忌的看她抚额思忖微微蹙眉的样子,虽然不能伸手为她拨去几缕垂落脸庞的调皮发丝,虽然并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有与她的相遇相识相交相知他已经很满足了,真的,相恋只是偶尔跑出来的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计。 高考结束后他便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后来才听说她考到了福建,对此他并没有太多的感伤,也许是从一开始就为这段感情界定边线的缘故吧。但他想,他是确实喜欢这她的。 (四) 望钱塘江思乡 枯枝栖昏鸦,晓露溅落花。 ================ 第四十八章 王者巅峰决战 大陆上有这样的男子吗? 李无欢给自己的答案是否!自己能有今天的实力绝对是不仅仅靠超常的天赋,还有很多偶然因素和运气成分,身在帝皇家,享有大陆上最为完善的武功秘籍库,应有尽有的补品和丹药,更为重要的是自己从小就有一位神秘的师父,这些所有加在一起才造就了今天春秋大陆上逍遥帝李逸雪的不朽传奇! 凌风站立在楼顶头戴儒生方巾的清雅男子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没有掩藏实力的李无欢,两人的眼神在清冷的夜空中碰撞,马上一股迅速冰冻的空气笼罩在整个冷霜宫的上空。 李无欢感觉到自己那已经几乎要冷却的血液,随着那个奇异男子气势的不断提升开始逐渐沸腾,这是他面对已经可以称为神的帝释天以外最强的人,对于九品高手中的轩辕冷弦,他是有十分把握取胜,但是此时却最多只有七分胜算。 那男子冷淡的眼神有着和李无欢同样的沧桑,看见李无欢时竟然没有半分的情绪波动,丝毫没有一个强者见到另一个强者的兴奋。李无欢可不管这些,好久没有碰上真正值得自己出手的家伙了,今天怎么也不能错过,管他这里是什么地方! 感觉到李无欢的滔天战意,那人嘴角浮起一抹苦笑,微微摇头,身形乍动,飘忽身影瞬间远去,不甘心的李无欢紧随其后,唯美的身法令背后的李无欢叹为观止,相较于自己玄溟幻影的鬼魅,前面这个神秘人物的身法更加清雅,就如同凌波微步般出尘。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神雪城北地最高峰冰霄峰山颠,那人在峰顶一块向外悬空的巨石上停住,负手仰天而立,说不出的潇洒,绝对可以和展露桀骜不驯一面的李无欢一拼。 “此战不可避免吗?”那人终于开口道,清冷的声音如同这天地间的寂寥。 “你一定要战!不战则死!”李无欢不为人知残酷阴冷的一面在这夜空中无所保留的展现,黑暗的气息萦绕在他们身侧,愈来愈浓,嘴角的笑意有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味道,“大好明月夜,不战便可惜了!” “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记得很久以前有一个人也是在这样的明月夜向我挑战,我实在是不应该答应明月夜杀人的她的要求的,我也因此后悔至今,我不想犯同样的错误!”依然没有回头的他显然没有与李无欢一战的念头,浑身平和的气息和李无欢的杀气格格不入。 “在死亡和后悔间你会选择什么呢?”李无欢仰天一阵大笑,庞大充沛的骇人气势将整个山巅覆盖,原本快速流动的空气越来越慢,甚至还有静止的趋势。 男子转过身,眯起眼睛带着温醇的笑容道:“你就这么有信心打败我?呵呵,有多久没有见到你这样的人了呢,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记不清楚了,至少我已经忘记有多久没有动手了,很好很好……” 李无欢突然感到一阵奇怪的 ,好像眼前只有三十多岁的男子已经经历过六十年、甚至九十年的岁月,这让他更加想要逼他一战,想到这里他的气势已经提升到顶峰,但他还在等,等对方出手,否则他的胜算是十成!他不想趁人之危,这是身为高手的自负和觉悟! 那男子浑身气势急剧上升,几乎是没有尽头的飞窜,衣袍在山巅大风吹动下猎猎作响,他右手掌向外平伸出,那洁白如玉的手掌附近凝聚起一个微型的旋风,四周的气流似乎全部被这个真气压缩形成的气旋球吸食。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 那个看似与世无争清静淡泊的男子此时的气势完全称得上是惊世骇俗,静止的身形和急剧转动的真气球体形成巨大的反差,李无欢眼睛紧紧眯起,他想要瞧出这个来历不明的绝世高手的身份,这样一个高手是 绝对不会凭空出现的,要是对自己的计划有影响,哪怕是一点点,都要让这个难得的对手消失,彻底的消失! 几乎是在同一个时刻,两人凌空跃起,男子手中的蕴藏着巨大真气的真气球和李无欢的看似柔弱无力的透明左手接触,刹那间一阵庞大的真气波动随着两大高手的首次交手产生,从李无欢的手部逐渐蔓延笼罩整个山峰。 两人的头发和衣服全都向后飘荡,李无欢右手结一结印,金光大现,猛然推向眼中布满惊奇的儒雅男子。那人淡淡一笑,长袖一挥,轻描淡写的化解了李无欢凌厉的攻势。 李无欢不怒反喜,战意大炽,身形从新飘落时,两手在胸前划一优美圆弧成太极状,将率先落地的那个男子紧跟的数道指风一一化去。那人见到自己的攻势没有奏效,嘴角笑意更浓,右手再次伸出,掌心朝下,只见一把真气凝聚而成的剑体从他手心缓慢形成,流动的光芒闪烁着清雅的圣洁气息。 “奴气成剑!!!”李无欢低声惊呼道,这个男子的实力看来已经超出自己的想象,这一战恐怕未必能轻松了。 剑道成就一般分为三个境界,第一层为人剑合一,能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就不愧称为剑术高手了,一般来说需要几十年的磨才有可能实现,没有七品上位的实力是不可能有此功力的,但也有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其实千雪武林许多所谓的剑道名宿都没有这个境界而在苦苦追寻着,秋水剑派“春剑”便已经达到。 第二层为奴气成剑,化实剑为虚剑,则处处是剑,不染尘埃杀人与无形,到此境界的人可以排进天下用剑高手前十名。 最高一层便是御剑飞行,飞遁天地间杀敌于千里之外, 大陆千年来只有寥寥三人有此登峰造极实力,千年前的“天地剑帝”司徒号玄,六百年前的“青莲剑仙”李太白,还有就是现在的春秋大陆第一人剑神萧无涯!这就已经是神的化身了,确实很多人都习惯将他们当成神来看待。 遇强则更强!李无欢仰天大笑,狂放不羁,一年多来刻意压制的惟我独尊的狂傲和霸道的皇着之气彻底释放出来,只觉得自己心中积郁多时的不快一吐而光,有一种天下在握莫敢不从的快感! 李无欢右手与肩平行伸出,掌心朝上,一道庞大的真气从掌心喷涌而出,一柄犹如实质的火红长剑瞬间形成,与那男子的淡蓝色长剑将山巅映照的如同白昼。 两个具有王者之气的盖世皇者在这冰霄峰持剑对立。

烽火戏诸侯六道轮回 《烽火戏诸侯六道轮回》

第一卷 天地玄黄,莲花绽放 第一章 群魔乱舞 (其实上传六个小时后收藏就破千了,烽火谢谢大家支持,嘎嘎,争取一个星期,大家把这本书直接顶到总收藏榜~~~当然,大家尽力就行,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情,心意到就成~) 《象》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表里俱澄澈。 只不过沐浴在圣洁月辉中的黑夜却并没有因此减少丝毫罪恶和肮脏,或者说,正是这份千年不变的温润流华将这个沉浸在黑夜怀抱的世界凸现得更加明显。 南京,繁华都市中心一幢雄伟大楼的顶端,两人飘然而立,俱是那种让人一眼望去也许就会终生难忘的人物。 一老一少,在这座都市钢铁森林的最顶端卓尔远望。 那个在寒风中略显颤颤巍巍的伛偻老人一身装扮极为古怪刺眼,一袭破烂不堪的僧袍随风飘舞也就罢了,头上却顶着紫金道冠,手里提着一壶盛满浊酒的旧酒壶,神态也并非仙风道骨,而是一种众人皆醒我独醉的昏昏然。 老人身旁的少年满脸肃穆寂然,十三四岁,相貌清奇,但是神情落寞,似乎与这世界无半点牵连。 但是更加让人动容恻然的是他始终紧闭双眼。 也许对他来说,看不见这混沌世界也是幸事。 沧桑老人仰首狂饮一口酒后用那如壶中酒般浑浊的眼神斜瞄了一下少年,转望着苍穹中那轮俯瞰人世千万年的玉盘明月,用沙哑的嗓音喃喃道:“庙堂阴谋不如饮马黄河,大漠扬鞭不如佳人倾城,六道轮回,谁能堪破?” 老人随即再灌了一口酒,猛然发现酒壶已空,神色慨然,“破了又有何用?” 清瘦少年似乎已经习惯老人的牢骚感慨,眉头轻皱,有点不耐烦道:“老头,似乎三天前谁说了自己的紫薇斗数天下无双,所以风餐露宿的从千里之外的罗浮洞天赶到这里,罗浮洞天里的那只讹兽要是等我回去不在了,一旬之内你休想我给你做饭!” “你师傅别的不敢说,这论占验星象倒真是天下屈指可数。” 老人拿起酒壶轻轻敲了一下赌气少年的脑袋,似乎为他的这份纯朴稚嫩所感染,原本那份惆怅一扫而空,爽朗笑道:“朱明辉真之天是道教十大洞天之一,灵气盎然,讹兽贪恋其中特产淮山龙眼的髓液,淮山龙眼还有半旬才会枯萎,所以讹兽定然在这半旬之内不会离去,左道,我给你的那本《西南荒经》是说吃多了这种味美的小东西就不能讲真话的吧?” 被唤作左道的少年有点不满道:“我只不过是想把它送给徽羽而已,你就知道吃,怪不得只能蜗居欲界,误人子弟!什么屈指可数,还不是招摇撞骗,我就没看见你哪次买彩票中奖。” 似乎知道耳朵灵光的老人要再打他,少年跳开一步转移话题,“我怎么就没有看到什么魑魅魍魉,这座城市暗合两仪龙虎之像,建城之人绝对不凡,加上六朝数百年帝王之气的渲染,寻常浊物怎么可能兴起波澜,老头,我们不会白等一晚吧?” “否极泰来,物极必反,世间万事万物,冥冥中自有天数,你啊,还是急躁了点。” ================== 又被上了一课的钟离左道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又深刻了一分,歪着脑袋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给我充分的时候布阵,直接将我击杀不是一干二净吗?” 赵峰是浙江天台宗的俗家弟子,虽说是佛门中人但却杀气四散,他斜眼看着钟离左道漫不经心道:“那样一来岂不是很没有意思,我就是要慢慢玩死你!你一个刚刚进入凝气期的修真菜鸟还能折腾出什么波浪,噢,忘了告诉你,我已经达到结丹期中期,哈哈,有没有吓得尿裤子啊?” 钟离左道露出孩子般的天真笑容,道:“这么说来你是要跟我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赵峰见钟离左道的镇定自若,隐隐感觉有些不妥,但是很快就骂自己疑神疑鬼,嚣张道:“不错,我虽然杀过不少妖魔,但还是第一次玩修真者,你要怪就只能怪自己和宁家沾上边。” “有本事你就来抓我喽。” 背负草木箱的钟离左道眼睛眯起来开心道,将那九环锡杖一下子插进大地,气势浑然一变,喝道:“临兵!布阵!” 知道不妙的赵峰猛然发现自己脚下周围浮现一串道教咒语,没等他动作这些分散的金字咒语就汇成一个阵法将他捆住,一条大约五六米长的透明青龙出现在赵峰头顶,俯冲向微微慌张的赵峰张开嘴巴就要咬人,气急败坏的赵峰冷笑着挥出一拳,这一拳正击中青龙的下颚,青龙一下子破散掉。 钟离左道摇摇头,有点失望道:“虽然是用玉做阵眼,但还是受我的道行拖累,哪怕我是辟谷期也不是这种情况了,不过话说回来,这玉就是要比桃木好,平时召唤出来的青龙都只有一米左右吧……”自言自语的钟离左道根本就没有把赵峰放在眼里,不急不缓的掏出一叠俘箓,犹豫道:“青木符,赤火符,白金符,葵水符,黄土符,该用什么呢?” 赵峰见到这种阵势也是慌了阵脚,道教修真者斗法似乎没有人是拿着一叠符箓咒文的吧,等到他听到钟离左道那句“算了,还是一起来吧”的时候连自杀的冲动都有了,这道教入门的基础阵法青龙阵并没有太大杀伤力,他有把握在半分钟之内打破禁锢,但是看到那四五张符箓飞向自己,说镇定是骗人的。 “岁华木得,威震雷霆。” 飘向赵峰的青木符一闪光,葛岭一棵百年老树连根拔起朝赵峰砸下,似乎想要将赵峰砸入土地。目瞪口呆的赵峰最后怒吼一声,双拳击天,才将这棵古树击碎。 “黄中理气,奉命帝房。”“洞阴水府,九江九溟!” 黄土符发挥作用后便是有无数的土块尖刺向上涌现,被阵法牵制的赵峰只好用出千斤坠硬生生的对抗这些土刺,这个时候他才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带法器和护身符。 如果仅仅是土刺也就罢了,钟离左道却是将黄土符和葵水符一并使用的,倒泄下来的水流和泥土混合后那就像是水泥一样黏稠,如此一来没有谁会认出这个泥人是堂堂杭州狩魔组织的一把手。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马上让你衣服变干。荧惑立法,总司火权!” 紧接着青龙阵内烈焰炎炎,可怜的一个狩魔组织中层头目竟然近乎赤身裸体,要不是赵峰赶紧念动不动明王咒,他就真的是要“坦诚相见”了,幸灾乐祸的钟离左道刚刚挑出一张白金符,愤怒的赵峰仰天嚎叫,双手伸开,喝道:“罗汉,降龙!” 青龙阵竟然被赵峰强硬破去,可见结丹期的高手到底是不同凡响。 赵峰死死盯着钟离左道,咬牙切齿道:“死瞎子,我今天一定要让你生不如死!” 并不惊慌的钟离左道脸色一沉,缓缓拔出九环锡杖,冷笑道:“拭目以待。”

黑道之天下 《黑道之天下》

他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能证明天空不是空的。 他不丑,也许有点温柔,至少夏雨就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他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他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即使可能要他带着满身伤痕浪迹天涯,甚至这注定是一个只有遗憾作为主旋律的悲剧,他也心甘如饴!也许就像夏雨所说他要的只是桃花源里的爱情吧,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 对于夏雨,这个有着灿烂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他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他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他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他想主角不会是她!从小他们就是邻居,两小无猜的牵着手看着对方一起慢慢长大,青梅竹马的等待变成大人的那一天,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早已满溢,但他想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和有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她随父母搬去去苏州的时候,他仍没有确定这份在感动和爱情间徘徊的感情,所以他并没有去送她,他一个人躺在天台上,虽然遗憾但他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份甜蜜的负担并非每个人都能扛得起的。她托他父母交给他一封信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信上要他在想她想得流泪的时候再看她的日记,他搞不懂夏雨的用意,他甚至怀疑他这一生是否有打开日记的那一天,因为他随后便固执地坚持那份随着他们身体一起成长的感情只是感动。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他仍然不知道她的生日是那一天,虽然每年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总是她送的。他不知道其实她的青春史上的第一个字第一行第一页写的都是他,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有那个像只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他只知道夏雨喜欢看书从中间看起;他只知道她看《薰衣草》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 “他一直在想他们俩的父母为什么如此放心他们,也许是早就默认他们了吧,因此不介意他们的形影不离他们的嬉笑打闹,如果他们是恋人的话,那一切都会很美好的吧?”站在许愿树下的他自嘲地想,嘴角挂着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二) 整个高中,他都暗恋着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季婕,但这份思念他并没有说出口,只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多到需要排队,而他又不想做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的事;另一方面,"距离产生美""人贵自知知难而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和她穿一条裤子玩大的死党陈默早已人认定季婕就是他的那根肋骨,大有此世今生非卿不娶的气势,真情告白大胆示爱加一轮又一轮的情书攻势,就差没像那个浪漫至极的法国人一样,在情人节用三辆马车满载着带着露珠的红玫瑰送给季婕以表其情之深爱之切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可歌可泣感人肺腑,激励了无数正在为爱而奋斗却没有结果的可怜虫鼓舞了一大批在爱情战场上阵亡的勇士们! 他将这场爱情攻坚战演绎的几近凄婉,而她只用了感觉两个字就判了他死刑.他为爱情放弃了尊严,在所有人面前扮演着小丑的角色!不断希望不断失望部不断绝望,只有他知道在他强颜欢笑的背后的落寞和辛酸,刻骨的思念带来的刻骨的伤痛让他这一生不再相信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怪她太无情,也不是怪他太痴情,爱情本就没有谁对谁错,它就像是两个人在喝酒,伤得越深的往往是那个喝得越多的人.虽然说上帝总是先让我们找错几个人再找到幸福好让我们感谢他,但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在陈默在爱情的天平上放了那么多仍不青睐他? 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 此时白温秋那坚毅的脸也是挂满泪水,轻抚着莫愁的脸,在她耳畔低语:“温秋也清楚记得当时莫愁说要给温秋生一堆孩子呢,莫愁也莫要忘了才好!” 莫愁两颊飞起两抹动人的红晕,轻轻偎在白温秋怀里,小声说道:“温秋的每一个笑每一个叹息每一个皱眉莫愁都会记得,温秋说过的每一句话也会好好在莫愁这里放着,只等温秋老的时候再拿出来呢!” 白温秋抱紧怀中玉人,转过身单手将背后神弓“摘星”拿下抛给那雪弓护卫统领,道:“韩笑陵,飞雪山庄惟有你对弓之术悟得最深,将来也只有你最可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此弓就当是为师的最后一番心意了!须知弓御人是小境,人御弓仍是中境,惟有无弓无人方是大境!” 转头对那银剑护卫统领的浓眉青年道:“欧阳清平,你的悟性资质虽稍逊于笑陵,但你比笑陵稳重,颇有大将之风,为师对你最为放心,以后你就听命于此人,不许有任何怨言,就算是让你赴死也必须遵从!记住了没?” 白温秋眼含深意的看着依旧气定神闲的李无欢,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欧阳清平和韩笑陵满含泪水的跪了下去,齐声道:“记住了,师父!”其他的飞雪护卫也一并跪了下来。 白温秋欣慰的看着这些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青年,涌出无比的自豪感,在低头看那偎在怀里的伊人,露出专注的神色,信口低吟道:“梦里不知身是客,回首已是烂柯人,江湖如烟情依旧,伴伊泛舟不羡神!”随后仰天长啸不已。 等众人抬头时,已无庄主白温秋和伊人的身影。 此时的李无欢正依靠在一棵雪枫树旁,手里把玩着一片落叶,看着那群正暗自神伤的青年,默默不语,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一个回过神来的就是韩笑陵,只见他手持“摘星”走至李无欢身前,单膝跪地,恭敬道:“飞雪山庄雪弓护卫统领韩笑陵见过主公!” 随后欧阳清平也跪于他跟前,此时那个褚鹏远也早他所料醒来,与众人一起跪在地上。 李无欢久未说话,只是翻来倒去的把玩那张五角雪枫树叶,这让众人更是心里没底,不知道这个以一块玉佩一个剑诀就赢得整个山庄的人到底想干什么。 李无欢良久方淡淡说道:“就算你们这里九十八人联手亦不是我李无欢的对手,你们应该庆幸自己不是和我为敌,因为就算是你们师父天下九品高手我也可以在千招以内被我击败!” 只见那褚鹏远将头垂得更低了点,显然是怕足了这个煞星,李无欢继续说道:“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主人,记住,是主人,不是庄主!”看众人一脸的不理解,他微笑道:“因为从今天起,欧阳清平就是飞雪山庄新的庄主!” 闻言欧阳清平浑身一震,不敢置信地望着李无欢,想问又觉得不妥,十分别扭和滑稽。 “不出五年,飞雪山庄就会取代名剑山庄成为天下第一庄!” 欧阳清平脸色阴晴不定,似乎在做一个艰难的抉择,手中银剑被他插入土中数尺也不知道,随后 李无欢的嘴角勾起一个醉人的笑意,不可抗拒的王者气势令他像是一个君主在指点江山。 “不出三年,名剑风流,香刀留痕,青衫多情,玉扇寻欢,怜花痴种,烂银花枪,武林七公子就会成为武林八公子,这第八个公子人们叫他……” 李无欢顿了一下,瞧向韩笑陵的黑色的眸子奇异地转为金色的幻眸。 “飞雪山庄‘雪衣摘星’韩笑陵!”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小兴安岭完达山原始森林末梢,这一直是个驴迹罕至的地方,今天却有一支车队挟带着一股彪悍气焰碾过,五辆越野车,散发着肆无忌惮的意味,两辆上海牌照的悍马,一辆JEEP牧马人,一辆东风猛士,最后一辆是应该早就停产的北京212,看得出来这群吃饱了撑着跑到大东北边境的“驴友”都挺金贵。 虽然道路崎岖,所幸不是雪天,车队最后停在一个注定不会出现在任何一张地图上的村庄,村子大概六七十户人的规模,领头的那辆东风猛士走下个身材魁梧的青年,乍一看会给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印象,可有心人如果懂点那张“沈K3”开头的车牌的含义,兴许就会觉得这个神情些微肤浅的家伙没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车中副驾驶席窝着一个满脸倦容的女孩,仅露出一张脸蛋,便足以让她成为各色男人梦寐以求的尤物,可惜那份略厚的妆容带来几分脂粉气替她贴上骚媚的标签。 悍马和牧马人走下三个青年,一眼就看得出是南方人,身形都算匀称,一身标准越野装束,偶尔露出的腕表或者手机都令人咂舌,这群开着高档越野车满中国乱跑的年轻人未必都是富家公子,但绝对不会是穷人。 北京吉普212跳下一个女人,戴着顶鸭舌帽,遮住半张脸,何况还有副算不得轻盈的黑框眼镜,手中拿着照相机,厚实迷彩服也有意无意掩藏住她的身材曲线,她身后跟着一个约莫30岁的男人,剃着一个干净利落的平头,阳刚而矫健,安静到木讷,一声不吭跟着她来到村子的外沿,望着她拿起照片拍摄一幅墙壁宣传语。 “杨少,她到底何方神圣?”开那辆牧马人的南方青年好奇问道,车队中总共就两个女性,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名花有主,这个青年在自己地盘上过惯了每天晚上有美女暖被的日子,自然不得不把视线投向那位一路上只顾着拍照的年轻女人,如果不是碍于这一行人中每个人背景都不简单,憋着一肚子邪火的他早就有霸王硬上弓的冲动。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挺莫名其妙她就参与进来,我看她不像惹事的货,就懒得追究了,灵峰,你要真看上这妞,我倒是可以帮你查查她的确切底细,我们这个***说大可大说小可小的。” 眯起眼睛叉腰欣赏这村子风景的高大青年笑了笑,却没有转头看身旁的同伴,这个笑容让他那张没有深度的脸庞顿时深刻起来,“再就是千万别喊我杨少,大少公子什么的在我们这不流行,我不知道你们那边是怎么个习惯,起码我不太适应,再说我一个在地方部队混吃等死的小公务员也确实称不上这个名号,听着就像你在寒碜我,所以以后还是直接叫我名字吧,顺耳。” “中。”矮了将近半个头的南方青年学着东北方言的语调轻笑道,说心里话他也不喜欢喊身旁的同龄人“杨少”,总觉着不仅身高矮了一截,捎带着尊严都矮了一截。他瞥了眼在远处拍摄的年轻女人,露出个玩味笑意,本能降低声调道:“没追她的意思,就想玩玩,你看成不成。” “有啥成不成,女人嘛,不就是让我们玩的。” 这位开着黑龙江省军区军车来边境的公子哥拍了拍同伴的肩膀道,一脸不以为然,估摸着是个极端的大男子主义。他微微低头看着从上海远道而来的“朋友”,然后瞥了眼那辆看样子和悍马没大区别的东风猛士,里面名义上是他女朋友的女孩刚好伸了个懒腰,曲线毕露,他露出个远算不上正派的笑意,轻声道:“你要不嫌脏,回到哈尔滨,那小妞你也带回去玩几天,反正是个只认钱的娘们。” 两人相视一笑,似乎很对胃口。 ============= 一个男人,在困苦不得志的时候还能双手磨出血地下套子给没有任何关系的老人攒出棺材钱,在他疯癫爷爷坟头会把嗓子哭哑的孙子,这个被戳脊粱骨长大的刁民,他真的没心没肺吗? 一个男人,能在阿梅饭馆一分一毛接出几百块钱全部去买废旧报纸书刊,并且全部在路灯下看完。能蹲在愿所看一份资料两个钟头,每天只睡三四个钟头坚持到今天,他能不被称作拼命吗? 一个男人,能在富有了后还坚持刻五六块钱的平头,在得势了后还能跟乡下亲戚小孩在大酒店走廊里打闹,在最疲倦最艰难的时候还能在开门前,给他媳妇挤出一张温暖的笑脸,这个被人视作陈世美却从不反驳从不辩解的丈夫,他不伟大吗? 我不贪心,能拥有你,我很幸福,幸福到经常忍不住想跟你讲,别再拼了,你已经做得足够好了。 如果不是我的身子注定无法与你白头倍老,我一定会带你去北京,去见我爷爷,老太爷,要求他们给你一个大大的前程,因为假若我能一直陪在你身边,即使全世界都看不起你,那都没关系。可我不能陪你一直走下去,我不能让你独自一个人承受那些白眼,那些嘲讽和那些阴险和城府,我心疼。 二狗,好好活下去,每年都记得替我给娘和爷爷上坟敬酒。教我们的孩子识字做人,等他们懂事了,就把我的那本日记读给他们听,我想要说的都在上面了。 等他们再大一点,你带他们去张家寨,告诉他们,他们母亲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他们父亲,跟孩子说,在他们母亲眼中,那个被骂陈二狗的父亲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和小陈安说,以后找老公,也得找她父亲一样的男人。 二狗,等孩子们结婚了,记得带女婿和儿媳妇来给我敬酒,就像你替我像咱们娘那样,还有别忘了咱娘送给我的镯子,替我戴上咱们儿媳妇的手上。 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可能就是不能亲眼见到我的小陈平小陈安了。 可我知足了,能给你生孩子,而且还是两个。 二狗,我骗了你很多次,但有一件事情我总算没有说谎,在燕子矶,我说要陪你看一辈子的烟花灿烂江山入画,我做到了。 虽然这个一辈子实在是太短了一点。 曹蒹葭,蒹葭,不就是狗尾巴草吗? 二狗,这辈子我欠了你那么多,下辈子,我再做你的狗尾巴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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