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之屋》
我经常想,是一连串奇异的际遇导致了我与本时代最独特、最优秀的一位人物的长期关系。如果我有哲学家那样的头脑,就会怀疑我们每个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我们能不能预见当时看似完全微不足道的行为,会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
譬如,最初是我表哥亚瑟推荐我到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外科助理医生的,他认为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历练,然而他不可能预见,一个月后我就被派往阿富汗。那个时候,后来被称为第二次英国-阿富汗战争的冲突还没有开始。在迈万德,那个回教徒士兵用手指一扣扳机,把一颗子弹射进了我的肩膀。当天有九百个英国人和印度人丧命,他无疑希望我也是其中之一。但他的子弹射偏了,我虽然身负重伤,却被我忠实而善良的勤务兵杰克·穆里所救,他背着我穿越两英里的敌占区,返回英军阵地。
当年九月,穆里死于坎大哈,他永远不会知道我被遣送回家,在伦敦社会的边缘虚度了几个月--算是对他聊表敬意。之后,我曾认真考虑过搬到南海岸去,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形势严酷,我很快感到手头拮据,而且有人提出海风有益于我的健康。不过,在伦敦选择较为便宜的住房,似乎更值得考虑,我几乎已经租下尤斯顿路一位股票经纪人的公寓。面谈不太顺利,紧接着,我做出了决定,地点是黑斯廷斯,也许不如布莱顿那样舒适宜人,但价格便宜一半。我收拾好个人物品,准备搬过去。
然而,亨利·斯坦弗出现了,他跟我关系并不密切,只是一个熟人,在圣巴特成衣店当过我的服装师。如果他前一天没有喝酒喝到深夜,就不会头疼;如果他不头疼,那天就不会请假,不去他化学实验室上班。他在皮卡迪利广场溜达,决定到摄政街的亚瑟·利伯蒂东印度大楼去给太太买一件礼物。想起来真是匪夷所思,如果他走了另一条路,就不会碰到从基准酒吧出来的我,那样,我也就永远不会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在别的地方曾经写过,是斯坦弗建议我跟另一个人合住,他说那人是一位分析化学家,跟他在同一家医院工作。斯坦弗把我介绍给了福尔摩斯,当时福尔摩斯正在试验一种分离血迹的办法。我们俩的第一次见面很别扭,令人感到困惑,当然也是值得纪念的……这似乎正预示着后来发生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