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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非

写食主义 《写食主义》

对于写食文字的异见,实际上体现了人类在饮食上的多种不同境界。真吃的动机,是饿,是馋,满足由外而内;写吃的动机,是找饿,找馋,满足从内向外。饱暖而思淫欲,教你看到吃饱了以后仍未能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性之可悲,饱暖而思作文,即是吃完了还要写给你看的这种,是因为在吃过之后,精神上尚有一种不满足。这种不满足,从高雅上讲,叫苦闷的象征;往通俗里说,就是吃饱了撑的,属于一种“吃后”的精神活动,其与“吃前”和“在吃”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我们知道,哪怕只是在字面上,凡有“后”的,都比无“后”的更富争议。 即使是同一碟菜肴,也难以避免众口难调的麻烦。《中庸》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此话说得既武断又傲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除先天缺陷,抑或由重感冒引起的暂时味觉失灵之外,凡进食则必能知其味。区别仅在于每一个个人,每一条个别的舌头对味觉的感受和记忆。本栏旨在调动一切可供动用的文字资源来唤醒这种记忆,回忆一旦触发,味觉的盛宴即在每个人的心中按不同的方式上菜,同时也是文字的退席之时。 人们往往热衷于研究色情文学与性犯罪之间的因果,却从来没有认真对待过文字与味觉之间的关联,实在令人扼腕。 按照马塞尔.普鲁斯特的看法,味觉这东西,足以唤醒回忆来消解现实的乏味,抵抗时光流逝带来的焦虑。《追忆似水年华》序章里关于“小马德兰点心”的著名段落形容道:“气味和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 你看,夸大其辞是写食的常用伎俩,而一个经验不足有自知之明的厨师,调味时则通常偏淡,以留下补救的余地,上菜的顺序亦是如此。由此可见烹饪、饮食之道与写作之大异。如果把约会比之于进食,那么写食就是写给食物的情书。我怀疑,凡干过这种勾当,又敢发毒誓保证从未在情书里夸大过对自己对对方的观感者,究竟能有几人。 民以食为天 食以味为先 天南地北间 快活似神仙

食相报告 《食相报告》

我们是害虫 在艰难困苦的生存环境中,初民肯定吃过虫,而且没少吃…… 最近的媒体上有不少号召吃虫的文字,每读到一次,就会连倒两三天胃口,尤甚于吃了真虫。 这些文字里提到的虫,包括蚂蚁、蚯蚓、蟑螂、苍蝇、蜻蜓、蟋蟀、蝉、蝗虫、甲虫、青虫,甚至还有毛毛虫和蛆。对于营养和美味的描述甚为煽情,恕我不忍引用。至于好端端的为什么竟想起了吃虫子,某网站有一篇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文章称:“就在一九九九年,人类已度过了自己的六十亿人口日,六十亿个肚子,向地球要吃的?选为了开辟新的食物来源,人类吹响了向昆虫进军的号角。” 僧多粥少,有道理。上星期还有报道说全世界吃不饱的人口已增加至八亿。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我不幸身为此八亿饥民中之一员,宁可饿死,也绝不吃上述虫子。当然我会选择自焚,用高标号汽油,防止那些吃虫的人把我吃了。 虫子有营养,蛋白质丰富,甚至“蕴含了十几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这些我信,不过这并不能成为说服我吃虫的理由。蛋白质有什么好稀罕的?芽我的隐形眼镜上就有很多,每天睡觉前还要用专门的药水将其除净。抗拒吃虫,就是因为它们让我恶心,我估计在这个问题上人同此心。 篇幅所限,对“虫”字就不多考证了,在当年的汉语语境中,除了对“昆虫”的泛指,“虫”字更多地被用来形容一种蠕动不已的、孜孜不倦的、善于钻营且不无鬼祟的人及其行为。例如“淫虫”、“网虫”。在房地产二级代理市场正规化之前,北京的房屋租售中介人则被称为“房虫”。顾刚教授说大禹是一条虫,让鲁迅先生生了老大的气。 总之,形而下或形而上的形形色色的虫子,除了“虫二”,皆无法带给我任何愉悦的体验。 饿死事小,吃虫事大。 昆虫豪华宴 据说绝大部分的昆虫皆为风味极佳之物。为了推广此物,已有一百零三年历史的纽约昆虫学家学会,不久前还举办了一场“昆虫豪华宴”。 这道售价六十五美元/每位的“昆虫豪华宴”菜单如下: 头盘:梅子汁蜡虫碎肉,油煎泰国水甲虫,油炸粉虫球。 主菜:牛肉及鸡脯配新鲜蟋蟀面包。

笑场--主谈“饮食男女” 《笑场--主谈“饮食男女”》

笑场 作者:沈宏非 中国传统养生术有一个地位相当于“补钙”的基本原则,就是禁欲戒绝女色,最起码,得避美色,非礼勿视。然而英国某医学杂志所刊的一项实验结果表明:男性若每天坚持凝望漂亮女性几分钟,可延长平均寿命4至5年。该国研究人员对200名男性进行为期5年的观察,发现和其他男人相比,每天目击美女的男人不但血压较低、脉搏跳动较慢,且心脏疾病也较少,其健身效果,等于做有氧运动30分钟。 从前只知道勤看医生有助健康,想不到勤看美女竟也有同样功效。无论如何,这个消息让我悲喜交集。喜的是,看美女从此有了一个“或遵医嘱”式的正当理由;悲的是,根据我个人的经验,上述结论不靠谱的成分偏高。虽然英国在医学研究上一直走在各国前列,但是依我看此一研究成果还是相当值得商榷,最起码,比英国专家们预测的每周英超赛果要可疑得多。 一般相信,饮酒导致一种高级精神活动,相比之下,吃饭带来的则是低层次的生理活动,无非饱暖思淫欲而已。例如侯宝林大师在相声里说过的那俩醉鬼,一个打亮手电筒让对方顺着光柱爬上去,另一个则坚决不从,理据是“爬半道你一关电门我不就摔下来了”?很显然,这正是一种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高级精神活动,相比之下,饭气攻心的俩男人在饭后所能做的,也就是各自回家洗洗睡了,就算猛抽上两口饭后烟,也绝对达不到酒后的境界。 所谓“搞活”, “活”的主要还是心思,肢体还在其次。如果说女人使男人成其为男人,那么,酒最终令男人成为“活人”。善饮的古龙先生生前说过:“酒总是令男人想女人。酒是不是能令女人想男人?是的。惟一不同的是,男人喝了酒后,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很多不同的女人;女人喝了酒后,她往往只会想到一个男人大多数时候她想到的是一个拋弃了她的男人。”善哉此言,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试问还有比“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以及“很多不同的女人”还要“活”的事情吗?当然,一旦“活”过了头,往往就会直接进入到另一个境界:乱。正所谓“酒能乱性”。“乱性”在某种情况下其实也就是对略微过了头的“搞活”的另类表达。事实上,尽管男女喝大了都会醉,都会把自己搞到“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不过“酒能乱性”还是比较适用于男人,尤其是“亡精”的意义上。女人喝大了,就算会想男人,但也就是“只会想到一个拋弃了她的男人”,是恨,还是爱,抑或是怨?当时的感觉,确实也够乱的,可是死死地守住一个男人不放,毕竟目标还算清晰,用情也比较集中。而当男人在“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以及“很多不同的女人”之际,用心很显然难以专一,不是杂念丛生,也是心乱如麻。心性上的那一番“乱”法,不消说也是“各式各样”并且“很多不同”的。喝酒除了会令男人“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以及“很多不同的女人”的同时,还会想到各式各样的男人和很多不同的男人。据澳洲电话公司公布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95%的人喝醉后爱抓起电话乱打一气,有30%打给以前的合作伙伴,19%打给目前的合伙人,包括自己的老板,余下36%为其他。酒后乱性之乱之复杂,可见一斑。 酒场上咸信,女的要么不喝,一旦喝将起来,男的绝对都要裙下称臣。但是据美国的一项研究指称,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喝醉,原因是女性的体重以及体内的水分,都比男性要少,故酒精对女性所能产生的效力,也就特快特强。不过,若以水论水的话,站在“女人是水做的”之立场上,此说显然不靠谱之至。基于古龙先生的观察结果,我个人的折中看法是,女人易醉者,多因酒后想起了“那个把她拋弃的男人”,所以,为了避免去想到那个男人,这些女人通常能不喝就不喝;千杯万盏永远不醉的女人,酒后则会像男人一样“想起很多不同的男人”,而这些不同男人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通通都是被她拋弃的。 来看艾青咏酒的著名诗篇: 她是可爱的,具有火的性格。水的外形。 她是欢乐的精灵,哪儿有喜庆,就有她光临。 她真是会逗,能让你说真话,掏出你的心。 她会使你,忘掉痛苦,喜气盈盈。 喝吧,为了胜利;喝吧,为了友谊;喝吧,为了爱情; 你可要当心,在你高兴的时候,她会偷走你的理性; 不要以为她是水,能扑灭你的烦忧,她是倒在火上的油;会使聪明的更聪明,会使愚蠢的更愚蠢。 能“惟酒无量,不及乱”,是一种难得的境界,是圣人的境界;喝到“惟酒无量,乱得很,乱到底”,也是一种难得的境界,是诗人的境界。所谓“乱性”乱到极点的境界,就是男人在潜意识里把女人直接当做了酒。虽说色亦乱性,然而 “酒为色媒”毕竟是在“媒体就是信息”之前所得出的结论。 有一男的,喝多了(2)new 无论如何,当一个男人被酒激活,不消半个时辰,就能迅速达到这样的境界:“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三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 刘伶《 酒德颂 》 )一旦进入到这种境界,男人往往就会想到平时连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进而顺手就把这些刚刚想到的事情一发都给轰轰烈烈地做将出来。 正所谓“纵意所如”也。对于“搞活”以及“高级精神活动”的另一种表达,简而言之,又无非“酒壮熊人胆( 中间的“熊”字读“松”第二声,当然非要读成“雌雄”的“雄”字,亦无不可 )。有一个天津话的老段子( 亦可视为白话文体天津话段子版的《 酒德颂 》 )是这么说的: 有一男的,喝多了,马路上拦车,拦了一警车,警察说:“干吗?” “干吗?你说干吗?打车回家!” 警察说:“你认字吗?这是110!” “是啊,110,介谁不认识啊,一公里一块一!” 介个段子留在手机里快两年多了,我一直舍不得删除,每次喝到差不多时,不管在座者听过没有,都有再说上一遍的冲动。主要原因,与其说特别喜欢它最后抖开来的包袱,不如说是特别喜欢它的开头:“有一男的,喝多了”。两年多来,我越来越相信这个句子基本上可以被视为人类历史之宏大叙事的一个几乎可以通用的开头以及最基本的故事原型。张良刺秦,行为模式上也是“马路上拦车”,至于当时喝没喝以及喝了多少,《 史记 》上没写,不过,司马迁却也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当时和张良一伙专事“刺秦”的恐怖主义分子,一个比一个能喝:“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虽游于酒人乎!” 又,“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征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彼时,琴也弹了,“风萧萧兮易水寒”也唱了,按照“高荆刺客乐队”的规矩,酒是非喝不可的了。再说,张良在河南命力士向秦始皇座驾拋出120斤重的大铁锤时有否饮酒固然不详,但是,对于这一壮举的文字记录,却也能把另一个男人给读High了。“宋人苏子美读《 汉书·张良传 》至‘良与客狙击秦始皇,误中副车’,抚掌曰:‘惜乎击之不中!’遂饮满一大白。”又读至“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于留。此天以与陛下’,又抚案曰:‘君臣相遇,其难如此!’复举一大白。公闻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五斗不足多也。”( 《 四友斋丛说 》 ) 酒后的“纵意所如”之事,多不胜数。从刺秦到打架,从革命到暴动,从斗酒诗百篇到醉草吓蛮书,从马路上拦车到水底下捞月,全都没拦住。区别只是在于时间,地点,意图以及当时究竟是“有一男的,喝多了” 、“有俩男的,喝多了” 还是“有一群男的,喝多了”,等等。天下大势,“喝久必分,分酒必喝”。因为酒,因为喝多了,历史不仅没有终结,而且就酒气冲天地记录在我们平庸的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 本书来自【【落吧】】www.luo8.com 更多更新小说书籍请关注www.luo8.com【【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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