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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

烟花那么凉 《烟花那么凉》

北京之一:皇城之都 我是喜欢北京的。北京有一种浓重的大气,很磅礴,很有气势。像压得住场的老生一样,一出场,就凛凛的。这一点,任何城市不能比。 并非因为皇?气派,当然,红墙琉璃瓦抬了气场,重要的还是人,慢悠悠的,并不在意的神情。北京人流露出来的不在乎和自信来自心里,语调很平很稳,很无所谓——我喜欢听北京人说话,即使一个街道大妈都透着自信和悠闲。 穿行于北京那些老胡同时,我常常被一些烟火气打动得体无完肤——那么美的老槐树,四合院里纷杂芜乱,仿佛光阴在那些破旧的四合院里穿行,都斑驳了,老树上搭了鸟笼,铁丝上晾着衣服——女人的内衣、孩子的尿布、花棉单……我爱看这些寻常风景,一招一式脚踏实地,和这灰色幽静的胡同相辅相成。 和皇宫比起来,我更喜欢细?的北京——老槐树底下卖香油的老人,名人旧居里长出的青苔。春天时,我去探访张伯驹故居,桃花开满了他家的院,枝枝蔓蔓,分外妖娆。一周之后再去,花都落尽——那拼命的盛开,却原来只有几日。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张伯驹,把中国第一张绘画作品《展子虔游春图》和第一张书法作品《平复贴》无偿捐赠给故宫,换来小小一张奖状,上面有当时宣传部长沈雁冰的亲笔签名……小小院落,分外有一种清爽感觉。那张先生手植的牡丹已经不知不觉在早春发了芽……这是北京,泛着古意和墨香的北京,宽容大气,是一个饱满的中年男人,上有老下有小,自己的悲伤?自己吞吐。 银杏树黄了又黄,多少朝代翻滚着走了。走到寂寞的红墙边,那曾经的隆重被贩卖成了风景,琉璃瓦上有喜鹊在叫,长安街上彻夜的灯火。我喜欢穿过午夜的长安街,喜欢在寂寞时独自行走在大气而包容的北京——我与它贴心贴肺,一点隔阂也没有。它似一个多年的老情人,早就知冷知暖。 我喜欢的北京,其实还是老北京——二环内的北京,带着旧,带着昨天的气息。虽然很多时候高楼早就林立,但我总能找回旧日那一点一滴的信息——齐白石故居在一群高楼中间,孤零零的,似一座岛,孤芳自赏着,庭楼都旧了,门也斑驳了,里面换?一个姓马的人住,因为门缝里的信全是写给马先生,周围是金融街的高楼大厦,泛着冷冷的金属光泽,我在缝隙间找到老北京,那斑驳的灰墙,那门前的老槐……当年拆北京旧城时,梁思成冒死反对,绝不让拆,做为建筑大师,他自知这些老建筑的魅力——当年的巴黎,就是一个老城一个新城,阻力重重,他反复和周总理说了几小时,周恩来最后叹息一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是对老城最无奈的一个回答。

爱情禅 《爱情禅》

容简介: 本书是备受国内读者喜爱、以散文随笔著称的新锐女作家雪小禅的心灵励志书。 雪小禅为国内发行量最大杂志《读者》的签约作家,其作品在诸多的报刊杂志中有很高的转载率。 本书由70篇左右短小精悍的美文和随笔组成,文字犀利而凄美,直面所有女性读者敏感而纤弱的内心和情感世界,表现了作者的深邃。书本内容平淡质朴,同时,还蕴含着无尽的韵味。值得我们一读。 ------------------------------- 自序:野生的女子 我一直喜欢那种美得蚀骨的东西。从人到事物。 所以,在喜欢了文字之后,我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私秘而芬芳的出口,生活有时是个神经问题,我们不断地与光阴纠缠,也许疼多于喜,文字是个私秘的出口,我找到了,然后一直走下来,有野生的骄傲和卑微。 人生几度花与月,我有“斋居自诩尘心尽”的秋凉,也有“多情又作一番愁”的惆怅,这人生,长的是寂寞,短的是欢颜,可因为这人世的一点点喜,我努力地往前飞,往前飞,为的是,化蛹为蝶。 常常与几个散淡友人喝茶谈戏说文章,恹恹慵倦,侧卧沙发上看红烛点燃,散淡柔情于每一寸光阴,这样的生活,可以活到老。 野生的、自然的女子,染了这个世界的白,是那一点点的青,晕染开来时,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几分神秘的颜色。 野生的女子,一定是在云端,看似离红尘很近,其实离红尘很远,她是寂寞的,是风景的,是丰子恺的那幅名作《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空灵的,只剩下一钩新月和冷掉的茶,而人,已经孤独于月下寂影里。 野生的女子,有“艳不求名陌上花”的妩媚和妖娆,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一意孤行下去。要的只是赏心只有两三枝,要的是独自芬芳的快乐与沉溺,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一个人,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在路上,你奔波,你喜悦,你悲伤,最能解你的药,是你自己,没有人比你更明白你,也没有人比你更不明白你。 《我为了我》。这是墨西哥的一幅油画的名字,我一直印在心里,这些年,我写字唱戏,娱人娱己,也只是“我为了我”,为了活出一个真,活出一个我。 我的阳台上有红沙发,软软的黄色的靠垫,小小的茶几上,有泡好的1975年的普洱茶,我常常坐在那里,就那样坐着,感觉到无限地惆怅,却又无限地美。

欢未央 《欢未央》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 我觉得第一次喝酒是人生很重要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对于一个女子而言,可我居然忘掉了,可我记得第一次喝醉是什么时候。 是十七岁一个夜晚。 我的闺中蜜友过生日,她十八我十七,我们找了个小酒馆,然后要了了鱼香肉丝、花生米、凉拌黄瓜,我们那时高三,都住宿,两个人偷着跑出来,小酒馆生着炉子,很呛,可是,不觉得呛。 很冷的冬天,她说,要不,要点酒吧? 中,我说,要点酒。 我装做很老练,多年之后我发现越是幼稚的人越要装做老练,而且叫着店小二,上酒上酒。 要了最便宜的红星二锅头,一口下去,辣,差点吐了,咳嗽几声,两个人都笑了,还是接着喝。 辣也喝,因为觉得与众不同,少年时就是这样,与众不同就是好的,管它辣不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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