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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岭雪

黛玉之死 《黛玉之死》

潇湘馆孤芳祭母难 沁芳亭九美庆花朝 却说这日乃是二月十二,林黛玉侵晨即起,“侵晨”二字,乃从原著中来,用于此处甚妥帖。“侵晨”者,渐入于晨,即破晓之谓也。素服净手,在窗前设下楠木镶心高腿香几,上置一瓶一炉,四碟鲜果。玉胆瓶中插了雪白大朵的千瓣独步春,龙纹鼎里焚了去年亲制的心字茉莉香,清烟袅袅,花香脉脉,陈设别致,不因袭原书,又与黛玉身份及此时心境切合。如此淡淡写来,颇见匠心。又恭恭敬敬取出父亲生前时常把顽的一幅小镶撞边手卷,细,且不俗。与母亲手绣的一柄绿纱纨扇,亦细。一并供在案上,眼中含泪,跪拜下去,口内作悲道:“佛经上说:‘亲之生子,怀之十月,身如重病,临生之日,母危父怖,其情难言。’因此又将生日叫做‘母难之日’。母亲生我,却不曾得我一日奉养;父亲养我,亦不能相伴庭前,分忧解颐。黛玉自幼来京,抛老父于千里之外,生不能承欢膝下,死不能洒扫穹冢,是大不孝也。”自己生日,竟有这等感念父母的想头,足见黛玉之心性,亦非一味自我,尚有浓浓亲情蕴于深心也。当今那班只重自我,不念亲情之后生辈,宁不愧煞!说罢叩拜不已,哭得抬不起头来。 紫鹃再三解劝,道:“是时候更衣了。等一下拜寿的人来,看到姑娘这样,难免又有话说。况且还要去给老太太磕头呢。”雪雁打了洗脸水来,又奉上膏沐手巾等物。黛玉只得重新洗了脸,换了家常衣裳。紫鹃少不得又劝:“太太昨儿特地打发玉钏儿送来新衣裳,专备着今儿坐席穿的,这会子倒又换了旧的,太太看见,岂不多心?”黛玉道:“那衣裳来之前,也不知拿什么薰的,异香异气,怪刺鼻的。”是黛玉口风心性。紫鹃笑道:“知道姑娘不喜欢薰香。我昨儿已经喷了水,挑在竹子下面晾了小半晌了,好借些竹叶的清爽,那怪味道早已没了。” 雪雁泼了水进来,也笑道:“说起晾衣裳,还有一个笑话儿呢。昨儿傍晚宝二爷下学回来,一进咱们院子,便同我说:‘你们这里桃花倒开得比别处早。’我心里想,这院里那有什么桃花?往他指的方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衣裳晾在林子里,竹叶儿掩映着露出一点桃红来,想是他隔得远没看真,还当是桃花开了呢。”摹写传神。说得黛玉和紫鹃也都笑了。紫鹃见黛玉终于掩悲作喜,放下心来,伏侍着匀脸敷粉,妆饰一新。 方出院子,便见宝玉远远的正往这边来,迎着黛玉便在沁芳桥矶下立住,唱了一个肥喏,笑嘻嘻道:“林妹妹千秋大喜。”黛玉道:“你一大早不去给老太太请安,又跑来做什么?”宝玉道:“给老太太请安横竖天天都要请的,妹妹的芳辰却是一年一度,不可疏忽,所以先赶着来给妹妹拜寿,再一同去见老太太可好?”黛玉便不说话,四字恰到好处,的是黛玉此时情态。遂一同出园来,往上房来见贾母。

《在来世的左边等你》 《《在来世的左边等你》》

快下班的时候,钟楚博叫住我:“等一等。”他取出一个盒子放到我手上,“这个送给你。” 那是一对纯金耳环,中空嵌翡翠,镶成眼泪型,尾端坠有极幼细小粒钻石,虽微如尘芥,亦价值不菲。 我心中有数,婉然推拒:“我不能接受。” “为什么?”钟楚博逼近来。他身形高大,体魄健壮,与其说是商人倒不如说是篮球运动员还更像些,又喜欢逼得人很近地说话,一双眼灼灼逼人,微微俯身时,不开口已经像一座山,一开口,每句话便是一个叹号,全是祈使句,无可商量。 我现在知道那耳环像什么了。 一个叹号。 可惜钻石不是叹号的主体而只是下面那个句点。 我回答:“作为你的属下,我早已得到与工作相应的薪水和奖金,非常满足。我不是一个贪心的秘书。” “我也不是一个大方的老板。”他“嘿嘿”冷笑起来:“没有老板送给秘书钻石,这是男人送女人的。” “我不是你的女人。”我更加温婉地回答。 作为大连广告界一手遮天的翘楚人物,钟楚博拥有很多女人,甚至行内有笑话说,应聘到“忠实”的女孩子除了精明能干之外,最得分处便是年轻漂亮,擅与老板风流过招。 但,我不是其中之一。 奈何钟楚博偏偏对我另眼相看,那只眼,俗称“青眼”,与“白眼”相对。 做下属的,通常最怕就是遭老板“白眼”。岂不知,遇到“青眼”也是一般地难堪。 便如此刻,钟楚博为了我的不识抬举不解风情分明大感烦恼,虽然表面极力隐忍,但心里难保不在打主意明天就请我开路。 “行内有多少人相信你的话?”他冷笑,“经过我太太上次那一役,只怕你磨破嘴也没人相信你清白。晴雯说得好:‘何必枉担了虚名?’” 再好涵养也禁不住这样明目张胆的挑逗,这已经不是调情是挑衅。 我微微变色:“你的意思是,这礼物是作为尊夫人那一掌的补偿?如果是这样,我老实不客气收下了,不然倒真是白冤枉。” 说罢收起首饰盒子转身便走,临出门还不忘了回头轻轻补一句“谢谢”。 也好,告诉他什么叫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 ========== 生命回复到最原始的状态,我们的需要并不比一朵花儿为多,不过是水、阳光和空气。 早晨,他为我采来带露的野花,三弯七扭编成一个开花的头环。很美,有种神话的色彩。我本能地心动,可是迟疑地不肯伸手去接。他恼了,将花环丢在地上,提脚欲踩。我忙忙喊“不要”,迅速拾起,戴在头上。他立刻便笑了,眼中掠过一抹狡黠,像个计谋得逞的坏孩子。 我心里一动。他对我倒是的确不错,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依然珍藏着美好与童真,也依然有一丝不泯的人性吧? 现在我清楚地知道钟楚博对我的在乎,它体现在所有的细微之处:一只烧得焦嫩可口的野兔腿,一束罕见的新鲜野花,一捧黑得发亮的最饱满的桑椹,都和吃喝有关,直抵生命的最核心处。 食物是大自然给予的,快乐也是,还有爱。 在我们洞房的顶部长着一棵老松树,根部暴露在地面,像枯老而有力的手指,深深地抓进岩石的缝隙中。树上有鸟儿筑了巢,每天吱吱喳喳地飞进飞出。我们打麻雀,掏鸟蛋,可是不招惹它们。因为感觉上它们不只是鸟,而是我们的邻居,是熟人,朋友。 在原始的山林中,人们对于温情的需要超过任何有形的物质。 一天中,最喜欢做的事仍然是看夕阳。每当黄昏来临,我就什么也不做,爬到山峰最高处,坐在石头上看夕阳在山峦起伏间轰隆隆滚落。那壮美的一刻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我可以从夕阳西下一直呆到星辰满天,然后猜测哪一颗星是我的归宿。无言的夜空下,大地变得温柔而神秘,一切仿佛都被赋予了另一种意义,那是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所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这一天阴雨霏霏,我就看不到落日,可是也不会伤心失望,因为那意味着布谷鸟会叫。在细雨中,山深处,一声又一声,“哥哥!哥哥!”无限依依。那时候,我就会想起以然。如果可以同他再见面,多想也当面喊他一声“哥哥”。古往今来人们发明了多少对情郎的昵称,可是我现在觉得,还是这句“哥哥”最质朴也最亲切。可是,我还有机会活着同以然重逢吗? 想起那些曾经的口角与眼泪,现在才知道那时有多么奢侈。如果早知道相聚的时光原来如此短暂,而缘分是这样脆弱的一回事,我一定不会再那样任性,随意地把执手相看的时间消耗在无谓的争吵与猜疑里。 眼泪落下来,我觉得凄怆,却并不孤独,因为山里所有的妹妹鸟都在为我哭泣。 山中无岁月,我渐渐不再知道进山的准确日子。 总有一个月了吧?因为我看到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树梢上结满红红绿绿的野果,有酸有甜。当然,也有的可能有毒,不可以随便尝鲜。最简单的一种分辨方法,是把果实捏碎,涂在手上,颜色鲜艳可以充染料用的,多半有毒,汁水丰富且一洗就掉的,则相对安全。 钟楚博的军用手表上有清楚的日期显示。但是我不问,也不关心,因为已经没有意义。 很久以来,除了他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一个人。 刚进山的时候还惦记着逃跑,可是跑过一次,穿过了一片树林又一片树林,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却越跑越心惊,最终迷失在遮天的林木中,再也找不到归路。我跌坐在树下痛哭起来, 哭完了抬起手擦眼泪,却发现钟楚博站在我的面前。原来,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我,却不肯露面,存心看我笑话。 那以后,我彻底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认命地把自己当成山林的一部分,只当从出生起就在秦岭中生活,也只等将来老死山中了。 几十天住下来,那大树,那河流,那野花,都已经成为我的朋友,让我不再仓皇。生命中只要有了它们便已富足,再别无他求。 不为果腹而奔忙的时候,我尝试移植野花,因为酷爱在花香中醒来的感觉,却又不忍心采摘那些沾着露珠的鲜花。我将那些花连根带土挖出来种在我的洞口,可是不知为什么,同样的阳光,同样的山地,移植的花却很少能继续生存下来的。我觉得伤心,钟楚博安慰我:“那些花,朝生夕死,你就是不采它们,它们也活不了几天。” 我反驳:“可那也是生命。花也会疼,会留恋的。” 钟楚博不语。我忽然省起,这是一个杀人犯,连人的命都不懂得珍惜尊重,又怎么会在乎一朵花儿的生死呢?我可不是在对牛弹琴? 但是我错了,他似乎真的很感动,而且非常有攀谈的兴致。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一边帮着挖土,一边缓慢地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又柔软,又坚硬。” “柔软?坚硬?”我啼笑皆非,“哪有这么形容人的?” “可我就是这么感觉的。你很善良,又敏感又伤感,动不动就为花儿啊鱼啊的发脾气掉眼泪;可是发起火来又凶得不得了,被我绑到山里来,也能安之若素,在这样的环境里还忘不了自得其乐,忙着跟花儿鸟儿们交朋友,这种勇敢,在城里女孩子中很罕见呢。”

《绣花鞋子梅花咒》 《《绣花鞋子梅花咒》》

蚕在春天吃饱了桑叶,然后便开始蜕皮。变态。吐丝。挣足了性命地吐丝,把整个身子都吐得通透净明。亮晶晶的丝一道道地吐出来,光滑,柔软,洁白。如雪,如玉,如月光。千条万条,纵横,纠缠,缚绕,结成一只温暖的茧将自己围裹,有如养伤。 它们静静地伏着,希望有一宵好眠,养精蓄锐,羽化成蛾,以便选个雾气迷离的清晨破茧而出,飞去更高更远的世界——然而人们偏不许它如愿,他们将一根针刺破茧壳,把熟睡的蛹杀死在飞舞的梦里,然后用开水煮透,将茧破掉了来缲丝,再纺成线,用来织布,刺绣,裁衫。 罗、绫、纨、纱、绉、绮、锦、绣、绢、绸、缎……每一件华衣,每一样绣品,都是成千上万个“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无言悲剧,充满了辛酸,伤痛,以及未能化蛾的梦。 后来周自横想起同洛红尘相遇相识的一幕,便不得不相信了命运——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 他第一眼见到洛红尘,便惊为天人。 夫子庙贡院西街,熙攘嘈吵的闹市,行人来来往往,拉脚的三轮车夫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小贩与老外用半生不熟的英文单词在讨价还价,新出炉的炒栗子香和饭店倒泔水的味道沆瀣一气……而洛红尘坐在街市的一角,静静地绣鞋样。 梅花跟儿,白绫衬底,绸缎面儿,红,黄,绿,紫,都是颜色中最鲜艳的,绣着缠枝牡丹,春秋草虫,琳琳琅琅钉在丝绒展布上,成双成对儿的,一步一个脚印,妖娆而香艳。柜台正上方扯着红丝绳,也挂满了绣蝴蝶和各色小鞋儿,有一些故意做旧了,磨得微破,缎面不知用什么薰过,泛着古铜色,仿佛贵族落魄,公主蒙尘,凭添了一份沧桑。 而那异香异色的绣鞋间,坐着默然无语的洛红尘,半低着头,前刘海儿烫得弯弯地遮在额上,长长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半月形的阴影,盘花扣半袖掐腰的绣花唐装蓦然间混淆了时间与空间。 大太阳明晃晃地照着,蝉在树深处尖声嘶叫,半融的柏油路软弱地呻吟:就要化掉了,就要化掉了。但是洛红尘,她这样地沉默,这样地阴凉,这样地自我又忘我,脸上一丝汗都没有,双手飞快地穿针引线,却偏偏给人一种静的感觉,静如绣像。 在周自横眼中,洛红尘不像一个真的人,而更似电影布景或月历画片,再或者,是一个旧时代的梦,从唐风宋韵中走出来,随时一扬袖,就又会随风而去,遁入前朝。 传说中的莫愁女,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然而同时,她又给他一种极其稔熟的感觉,仿佛三生石上旧精魂——贾宝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周自横一时看得出神,呆呆地站在绣花店前,既不知进去,也不肯走开。 店名叫“无针”,无针绣坊。 想想十分不通,无针,如何绣?但是自横觉得这名字很合宜,这名字就像洛红尘相对于这家店,热闹而清冷,鲜艳而素净,充满了矛盾。 生命的本身就是矛盾的,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缘份,所有的离合与聚散,也都是矛盾。 自横就这样站在大太阳底下,站在无针绣坊前,于市声和蝉声中无端地发呆,模糊地想着生命中的大题目。 还是梅绮拉了他一把,使他惊醒:“自横,给我买只绣鞋好不好?” “鞋子也可以买一只?”自横失笑,不知是笑梅绮抑或自己,“不是要买成对儿的吗?” ============ 多少风夕月夜,他盘桓于小酒馆里,把对洛长明的仇恨和对洛秀愈来愈深的爱意伴着酒一同吞咽。而无论他如何迟归,她总会烹热一杯茶在灯下等他。 她的若有所待的沉静与镇定有时甚至令他惊疑:她到底在等些什么呢? 这样的夫妻,一做便是三年。 周锋毕竟不是洛长明,毕竟是一个有爱的人,一面他不住地想着新花样来对付她,一边却不能自已地一天比一天更深地爱上了她。 他在这爱与恨的漩涡间挣扎着,自己同自己搏斗,痛苦与挣扎令他几欲疯狂。 醉与醒之间,他对她会有难得的温存。 在一次酒后,他使她有了身孕。 洛秀小心地瞒住了这个消息,直到三四个月后再也无法隐瞒时才肯吐露真相。 周锋震怒,觉得这是自己对妃嫣的背叛,同时也更觉得对不起洛秀。矛盾的两极将他的感情撕扯得就要疯掉了。他拒绝与她同房,不愿分享她做母亲的辛苦与欢愉,似乎一切与他无关。然而每每,当他经过婴儿用品店时会不禁驻足,凝眸良久。 然后有一天,他们一同上街的时候,迎面驰来一辆货车,他本能地喊了一声“秀秀”,将她猛地推开去,宁可代替她承受了那剧烈的撞击。他们被同时送进了医院,他只是受了点外伤,并没有生命危险,而她,却因为早产大量失血,在生下女儿后,油尽灯枯。 躺在产床上的洛秀,顾不得看一眼新出世的女儿,却哭着叫着周锋的名字。周锋被推到了她的床前,洛秀抓着他的手,问:“锋,你爱过我吗?在你生命中,有哪怕一个瞬间,真正地爱过我吗?” 那一刻,周锋只觉脑中似有千军万马踏过,恨不得粉身碎骨来回报他挚爱的人。生死关头,他终于被迫面对自己的心,一声声地喊着:“秀秀,我爱你,我一直爱你,你要活下去,你一定要活下去,不要离开我!” 洛秀凄凉地笑,笑得那样美,那样满足,她说:“这是你第一次为我流泪。我一辈子的爱,只换来你这一刻的真,也值得了。” 他大恸,心中震荡无以言喻,往日种种自眼底一一重现。他豁然明白:其实他对她,一直都是真的。所有的苛责与困扰,都只是因为太在意。他爱她,他对她的一份情,真得刻骨铭心。 恨有时可能是一种误会,爱,却永远都是真的! 那一刻有千言万语涌上来,有无数的情义想补报,然而洛秀已经撒开手来,就那样笑着咽了最后一口气。 再一次,心爱的女子死在了自己的怀里,周锋紧紧地抱着妻子,已经分不清她是秀秀还是妃嫣。当护士将周锋强行从洛秀身边拉开的时候,发现他的眼神已经涣散。 他的心,随着妻子的生命一起死亡了。死了整整二十三年。 二十多年间,没有人知道周自横其实是洛长明和妃嫣的儿子,也没有人知道洛秀在死前留下了一个女儿洛红尘。更没有人会想到,周自横和洛红尘真正的血缘关系,会是舅舅和外甥! 这是洛长明造的孽,是他的报应;也是妃嫣含恨赌的咒,却应验在亲生儿子的身上;是周锋不该立意报复,只害得妻子惨死,自己半生疯癫;是周自横的始乱终弃,令梅绮不得不求助巫蛊——而邪念一生,诸多罪孽也就连环发动了——夫子庙,梅绮把周自横带到了洛红尘的面前,把死亡留给了自己;周锋终于从索罗门的瓶子中释放出来,却把疯狂交给了卫青;洛长明不得不面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把所有刻意忘记的罪恶一一记起。 而当这惨绝人寰的秘密被揭穿的时候,红尘的心灵就彻底地被摧毁了,她一路凄厉地叫着,赤着一双脚,风一样冲出了珊瑚园,快得让人来不及拦阻。 那以后,周自横再也没有见过洛红尘,他寻找了她很多年,却连一丝踪影也没得到。 从此,每每提起洛红尘,周自横只会呆呆地重复一句话:“她没有穿鞋子。” 她没有穿鞋子。 那在夫子庙无针绣坊卖绣花鞋的女子,在逃离她的爱情和伤痛时,没有穿鞋子…… 西岭雪 2003年7月12日初稿于西安西航花园 2006年3月22日终稿于西安菊花园

后宫 《后宫》

天聪六年(1632)秋。盛京宫城。 十王亭里,八旗将领和各部固山额真沉默地按品分坐,每人面前一杯来自中原的极品铁观音。 侍茶的小校跪在奏乐楼前拼命地对着红泥小炉煽火,这异样的寂静使他这样一个小小的茶奴也感到不安了。这已经是第二道茶,可是两王八旗都在自己的亭中各自端坐着,没有一个人讲话。连凤凰楼上的檐铃都沉寂,偶尔摇动一下,也哑哑地没有声响。 水渐渐地沸了,在鱼眼方过、蟹眼初生的当儿,小校偷偷从茶香氤氲间抬起眼,迅速向十王溜了一眼。那些,本都是英勇有勋功的满洲武士,八旗中血统最高贵、地位最显赫的王族,现在却像是一群藉藉无名、正候在科举考场上等着发卷子的中原秀才,呆呆地望着前方的大政殿,一声不响——平日里,此时正是皇太极于此主帐问事,公务最忙的时候,可是现在,却因为皇太极的抱病停朝而使偌大金殿空空落落的,越发衬出十王亭的满而无当。 十王亭,其实是十座帐篷的化身,脱胎于满族最早的帐殿制。但自皇太极继位以来,八大旗共理朝政的局面日渐废驰,十王亭形同虚设,作用已经只限于用来举行庆祝典礼,议政的中心地也换到了西所新建的崇政殿,即使偶尔聚众议事,也只听得见皇太极一个人的声音,大家习惯了诸事由他一人决断,主持一切政务的做法。可是自从他在察哈尔战场上负伤归来,不再自己坐镇崇政殿独断专行,而重新命八大旗于十王亭共同摄政,反而让大家迟疑起来,忘记该怎么做了。 水“扑扑”地滚着,已经煎得老了,小校不得不硬着头皮提起壶来,跪行着往每位亲王的杯子里续茶。那些亲王正无事可做,看到小校倒茶,便都齐齐盯着他看,眼睛一眨不眨,仿佛要从茶水中找出什么破绽来。小校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注视,死一样的寂静中,“叮咚”的水声显得突兀而喧哗,每注完一杯茶,他的颤抖就更加剧几分,当膝行至礼亲王代善座前时,已经紧张得快哭出来了,倒茶时,竟有几滴水溅了出来,落在代善的手背上。 代善手上一抖,小校早已吓得立刻丢了水壶,四肢着地,一个劲儿地磕头。茶壶“嘭”地落在地上,滚沸的水溅得到处都是,迅速淹至小校的膝衣。小校强忍着,仍然只顾拼命地磕头,连求饶都忘了。 大家先是被那突然的声响吓了一跳,待看到小校魂不附体的狼狈样子,又不由觉得好笑。代善率先哈哈大笑起来,其余诸王也立刻随上,一齐纵声大笑。 茶奴被笑得莫明其妙,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代善,代善随手抛了一锭银子给他,说:“下去换身衣裳,再请个大夫瞧瞧烫伤了没有。传我的命,挑个漂亮的女孩子来倒茶,别叫我再看到你笨手笨脚地惹人生气。”可是他说话的样子,却实在不像是生气。小校喜出望外,连忙四脚趴低磕了个响头,欢欢喜喜地领着银子去了。 一通借题发挥的大笑,使八旗将领的面色都缓和许多,礼亲王代善便抓住这个时机,率先讲话:“兄弟们好久没有坐在一起议事了,都生疏了。可是汗王负了伤,现在养病,说不得,我们总得替他分担些,好歹不要出了什么差错……先议一下这次战事的成绩吧,睿亲王多尔衮在本次征服察哈尔部的战争中,除英勇杀敌,冲锋陷阵外,更立一殊功,眼疾手快,施展神射手的技艺,救大汗于危急。如果不是他那一箭,大汗这次只怕凶多吉少。所以,我建议给予睿亲王嘉奖。” 代善,是先皇奴尔哈赤的第二个儿子,受封四大贝勒之首,德高望重,战绩无数,领有两红旗。早在奴尔哈赤时代,他就一直参预摄政临朝,论资历和威望,都居朝中大臣和众皇族成员之首,他即开口说话,大家也就都纷纷附和。 “应该的,应该的,此次出师大捷,睿亲王功不可没,无人能及。” “还有多铎,在这次战事里也表现英勇……” “肃亲王豪格的功劳也不小……” 评功定赏总是容易的,诸大臣互相拍着马屁,渐渐谈得热火朝天。 可是那谈论的中心人物——睿亲王多尔衮的心里,却并不高兴。天知道,他是多么地盼着皇太极死,盼得目眦欲裂。可是,他却亲手救了他。 因为本能。一个武士的本能。 整个满洲八旗里,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更像一个武士,他的骑、射、刀、剑,都是一流的,反映机敏、出手利落无人能及,指挥做战、调兵遣将比皇太极也毫不逊色,而用人善任、运筹帷幄更是略胜一筹。 他无双的箭法使他成为草原上的一则英雄神话,而出奇的英俊更令所有的满洲姑娘为之疯狂。无论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小伙子崇敬的叫好声,和姑娘们热情的尖叫声。 他,才是理所应当的大汗。 可是,当年父王奴尔哈赤去逝时,只因为年纪幼小,他输给了哥哥皇太极,而眼睁睁看着母亲乌拉纳喇氏被活活逼死。 那惨烈的一幕,成为他整个童年和青年时代永远的噩梦。 他不会忘记,那一天,是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八月十一日。 他的父亲,“天命金国汗”奴尔哈赤在大政殿去逝,临终前,将四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召至面前,留下遗言:“我死之后,暂由代善摄政,俟十四儿长成后传位于他,为不使大妃乌拉纳喇氏干政,就请她陪伴我同归于地下吧。” 奴尔哈赤一生中娶过16个妃子,乌拉纳喇氏是大妃,为他生下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长子阿济格虽然英勇善战,然而冲动鲁莽,不足以成大器;幼子多铎城府深沉,好学知礼,却失于文弱;唯有多尔衮,虽然只有15岁,却天纵英才,早已成为草原上最善射的骑士和最英俊的贝勒。由他来继承汗位,可谓水到渠成,众望所归。 然而,儿子荣登宝座的代价,却是母亲命赴黄泉,这是怎样的一笔交易啊? 遗命由大贝勒代善转述。乌拉纳喇氏母子惊呆了。多尔衮抱着母亲疯狂地喊:“不!不要!我不要额娘死!” 代善久久地跪在地上,泪涕交流:“子为储君,母则赐死,当年汉武帝杀勾弋而传位其子,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啊。大福晋,为了十四弟的将来,我请求你答应。” 乌拉纳喇氏哭了,哭着哭着,又笑起来:“是吗?我儿要继承汗位了,多尔衮要做金国大汗了,是吗?”她抱着儿子,又哭又笑:“多尔衮,你要做大汗了,是吗?” 一种惨伤的情绪倏然贯穿了多尔衮的全身,他疯了一般地大哭大叫着:“不!不要!我不要做大汗!我要额娘活着!” 乌拉纳喇氏放开儿子,定定地望着代善,脸上忽然露出奇异的笑容,低低地问:“大贝勒,你说大汗为什么要让我殉葬?” “那是,是为了十四弟呀。”贝善嗫嚅。 “不!不是!”母亲忽然异样地笑起来,拼命地摇着头,摇得头发散了,珠钗掉了,眼泪也跟着摇落下来:“你错了,代善,他要我死,不是不放心我教坏了多尔衮,是不放心你啊。” 代善大惊色变,蹬蹬蹬连退数步,要抓住挂在帐角的弓才没有跌倒:“大福晋,不要这样说。” “可这是实情,不是吗?”母亲逼近代善,脸上仍是那种莫名的诡异的笑容,“他一直不放心,一直认为我同你有私情,所以死也要我陪着,就是免得‘父死子妻其后母’。他不甘心让你得到我,所以才要我死,我死了,他才放心把汗位交给你和多尔衮,这就是真相,对不对?” 代善跌坐下来,脸色在瞬间变得惨白,豆大的汗珠滚落下来。 母亲也随之缓缓跪下来,伸出手去无限怜惜地抚摸着代善茂密的胡茬,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多尔衮在很多年后还不能理解的话——她含泪凝望着代善,带着笑说:“真是冤枉,早知道今天还是要死,当初就应该……” 母亲没有说完,她扑在代善的怀中嚎啕大哭起来。那哭声渗进黑夜里,将盛京的夜沁得格外深了。 多尔衮迷茫而震动地望着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升起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几分凄怆,几分神圣,几分安宁,几分沉痛。然后,他睡着了。醒的时候,看到代善还没有走,一直紧紧搂抱着母亲,他们就那样搂抱着坐了整整一夜。 他永远也无法知道那一夜,母亲都和代善说了些什么,是未了的心愿吗,是托孤的嘱咐吗,是早夭的怨恨吗?或者,她什么也没有说,就只是同他紧紧地沉默地坐拥了一夜,以彼此的体温照亮了她生命的最后时刻。 当第一缕晨曦射进帐篷的时候,将士们送来了殉葬穿的礼服,请母亲更衣上殿。 那珠翠琳琅的凤冠摆在桌子上,代善的脸刷地白了,眼中露出惨痛的神色。母亲却显得十分平静,若无其事地唤来使女打水洗脸,将一头长发梳得纹丝不乱,又坐在妆台前一丝不苟地涂上脂粉,仿佛一生中都没有那样认真地打扮过,就是大婚时也不曾那样认真过。与死亡相比,大婚算什么?大婚的时候她又不认识奴尔哈赤,更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但是现在不同,现在,她,一个将死的人,在活着的时候已经清楚地看到了死亡的来临,并在死神隆重驾临前夕意外地迎接了爱神的不期而至。她曾经爱过的丈夫要她陪着去死,她一直暗恋的情人刚刚拥抱了她,她永远挚爱的儿子即将登上汗位,她还有什么不足的呢?她不亏。她已经做好所有的准备,可以平静地去面对死亡了。 她对着镜子将凤冠仔细地整理稳妥,犹回过头很有兴致地带着笑问:“儿子,额娘美吗?” 多尔衮响亮地回答:“美。额娘像佛古伦仙女一样美。” 佛古伦仙女,是满族人心目中最美丽崇高的女神。据说在很早很早以前,当世上还没有人的概念的时候,长白山头来了三位仙女。她们脱下晶亮的羽衣,披散柔长的头发,跃入清亮的天池水中洗浴。池水因为仙女的到来而沸腾,水溅出来,池边的青草鲜花俱丰美。仙女们一边洗澡一边歌唱,歌声响遏层云,把鸟儿们都召唤来了,有一只五彩神鸟衔了枚红色的果子飞来,准准地丢在三仙女佛古伦的手中。佛古伦见果子的颜色鲜艳娇美,爱不释手,忍不住放到唇边尝了一下,不料果子是有灵性的,立刻一骨碌自己滚进了她的口中。仙女们浴罢上岸,披上羽衣准备飞升,可是佛古伦忽然觉得身子变得很重,再也飞不起来。她明白,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发生了,但不论什么事,都是上天的旨意。于是,她决定留在人间,直到生下一个男孩后才重新飞升。那个男孩子生而能言,倏尔长成,天赐名布库里雍顺,即是满族人的祖先。 所以,满人每年将祭祖与祭长白山同时举行,奉为神明。佛古伦的名字,更成了美丽尊贵的代名词。多尔衮从小随父亲祭山,早将这个名字听得熟透,听到母亲问自己她美不美,便立刻想到了佛古伦的典故,脱口而出。 大福晋听到儿子给予她这样的盛赞,不禁满意地笑了,说:“我如果是佛古伦,你就是布库里雍顺了。这是个好兆头,我儿真是要做大汗了。”接着,她又转向代善:“大贝勒,我好看吗?” 代善木然地点着头,眼睛里有了泪。大福晋母子关于佛古伦仙女与布库里雍顺的对话,其实是有着很大的僭越的成分的。可是,他不想指责什么。人在临死的时候,已经成了神。 谁又能说大福晋不比佛古伦仙女更加崇高伟大呢?他对她点点头,再点点头。是承认,也是承诺。 乌拉纳喇氏呆呆地看着他,良久,猛一咬牙,很坚定地站起来朝帐篷外面走去。 多尔衮急了,猛扑上去,想要抓住母亲的礼服裙摆,可是刚刚起身便被大贝勒抓住了。代善的大手发着抖,可是抓得很用力,指甲一直掐进他的肩肉里去。多尔衮哭着,挣扎着,踢打着,大贝勒一动不动,默默地承受,变成了一尊塔。 母亲看看儿子,又看看大贝勒,泪珠滚落下来,打湿了刚化好的妆,最后,她将目光定在大贝勒脸上,期待地问:“我死以后,你们两个,真的可以继承汗位吗?你会替我照顾我的三个儿子吗?” 大贝勒微微迟疑,对她第一个问题避而不答,却对她第二个问题爽快承诺:“大福晋放心,我做兄长的,不会让弟弟们吃亏。” 母亲点点头,放心地走了,已经走出帐篷了,却又回过头来娇媚地一笑,说:“这样子,死也值了。” 那一笑,真美。 像一道闪电划过夜空,像一柄利剑刺入心房,像一轮落日蓦地滚下山去。多尔衮不知怎地,胸口一痛,像被谁重重打了一锤,蓦地一口鲜血喷出,昏了过去。 大福晋没有留下来照料自己伤心过度的儿子,她毅然地走了,一直走进大政殿,走到丈夫的棺椁面前。那是一樽巨大的橡木棺材,棺盖打开着,里面靠一侧躺着她英伟而多疑的丈夫,簇拥着他的是繁如星辰的玛瑙玉器、珍珠古玩、织金战袍、以及镶着宝石的腰刀,努尔哈赤就威严地睡在那些宝物中间,大睁双眼,若有所待。大福晋在棺材的另一侧躺下来,紧贴着丈夫,她说:“我陪你来了。” 她丈夫大睁着眼,没有回答。他当然不会再回答任何问题。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可是他的遗命仍然活着,所以贝勒们在他死后还仍然忠实地执行他的意志,让他心心念念连死也不愿失去的大福晋为他殉葬。 大福晋拨开那些硌人的珠宝,偎近她的丈夫,然后俯在他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没有人可以听清她说了什么,但是所有人都清楚地看到,就在那一刻,老汗王始终大睁着的眼睛忽然阖上了。 所有人都舒了一口气,说:“好了,大汗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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