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冷又明亮 分节阅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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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方宇读的是00新闻系。我和林艳则分别读01和02传播系,无论科系还是学届,他和我们都相隔着八竿子的距离。之所以后来会扯到一起,完全得归功于那个传说中的“集合了各大痴男怨女”的校园联谊会。   这个所谓的[联谊会]始于校内BBS的[吃喝玩乐]版,最开始只是版内几个活跃分子的小聚,之后随着参与的人数增多,陌生人的比例上调,自然而然就过渡成为半交友性质的聚会。聚会平均一个月一次,主办人会事先在论坛发帖确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办法也简单,只要在规定人数到达前回复帖子就可以。但简单归简单,要真能抢到位置还挺不容易——“配对率高达四成呢。比《非诚勿扰》还靠谱!当然大家都抢着想参加!”[电影同好会]的会长曾经如是说。他半年前参加过一次,至今念念不忘,遗憾那一次之后就找到了合适的主儿,从此再没机会踏入江湖。只好将精力用在怂恿别人上。“去吧去吧!趁年轻!去参加一下没坏处啊!女生要拿参加的名额,比咱们男的容易得多。”他总是摆着一张老脸这么对我说。   “有什么好参加啊?互相都不认识的。”对当时的我而言,根本无法想象和一堆陌生人吃饭玩乐的场景,“太奇怪了。”   “啧啧啧。裴裴你就是太内向了。就是大家都不认识才好玩啊。新朋友不就是这么来的嘛。”对方朝我摇着手指。   “你们就是我的新朋友啊。”我说。当时我还没认识林艳。但靠班级、宿舍加社团所延展出的人际圈子,于我已经大得足够跑上一回马拉松,“不需要更多了。”   “我说的是男朋友。”   “……我谢谢你。” 贰2.(2)   “我说真的啊。”会长一脸认真,“大学能做什么?不就是用来谈恋爱的吗?你现在不谈难道还等以后进入社会了才来[纯纯的初恋]啊?我是有伴了所以没办法。你不同啊,长得又不差,还孤家寡人一个的。青春易逝年华易老啊,再不抓紧时间,我跟你说以后肯定后悔。”   “这口吻……居委会大妈?”   “当然不是!”   “那你是那聚会活动的托儿?”   “怎么可能^H小说?”   “我知道了。是想让我参加的时候,能顺便帮你物色有没有什么新的单身美女对吧。”   “你真是……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会长捂着额头叫,片刻又凑到我面前,“当然如果能物色到就最好。我们的新片子正愁缺个女主角。”   “你还是自己找吧……”我干笑了两声,“我帮不了你。我对那种聚会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是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无论是认识新朋友,还是找什么所谓的[恋爱对象]。通通没有兴趣。前者我觉得已经足够。而后者,我找不到自己需要它的理由。恋爱对象?说白了不就是多个能陪自己吃喝玩乐的男人么?然后?吵架劈腿分手。又或是结婚摆酒生子。无非如此。我想象这种种场景,既感觉不到幸福,也体会不到悲伤。对我而言,那与其说是[幸福][悲伤],倒不如划分成[幸运]和[倒霉]要更贴切。而既然有50%甚至更高的机会[倒霉],那恋爱又有什么意义?更何况,我也不觉得那[幸运]就有多好。说到底,还不是会离婚?我如此认为着,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理解那些因为失恋而流泪心碎的人:“不过就是倒霉了一回么。到底哭什么呢?”   抱持着这般想法的我,面对会长的种种说服自然无动无衷。直到某一天,对方终于放弃了努力——因为他找到了片子的女主角。而我也决定试着去参加一次聚会——因为被女主角刺激的。   女主角,当然就是林艳。   认识林艳后的第二个月,我在当月的聚会帖里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主题是去校园后的食街吃火锅。我对火锅这玩意儿没太大想法,也不指望能从一堆羊肉肥牛萝卜香菇里捞出段轰轰烈烈的邂逅。之所以会参加,无非就是被林艳那巨大的转变激发出了斗志,一时间心血来潮,想借此机会也试着[改变改变自己]罢了。   嗯。改掉自己的孤僻。改掉自己的自卑。改掉自己的冷漠阴郁和不知所措。然后,如果可以的话。变成一个爽朗的、自信的、阳光积极的人。   变成那样的人。理想中的自己。   就是这么简单的原因。 贰3.(1)   3   我的记性很差。一天前发生的事情也时常记不住。但直到现在,我依旧能清晰回放出聚会当天的情形。我甚至还记得那晚马路边的路灯的模样:银灰色的钢质,高却笨拙的柱身,椭圆蘑菇状的灯罩,橘潢色的光。   我就是在这橘潢色的灯光里,看到方宇的。   那是在去火锅店的路上。时值吃饭的点,食街两边的大排档坐满了人,熙熙攘攘的。我一个人走在路上。不确定具体的位置,只好到附近的士多店里询问老板。“请问”的“问”字尚未脱口,就被另一个声音盖了过去:“请问福幸火锅店怎么走?”和我脑海里一样的问题,却是更低沉的声线。   然后我转过头,看向身后那个眉眼清淡的男生。他穿一件浅灰的T恤,无论款式花样都非常普通。一如他的整个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他站在那儿,表情空白而温和,平淡就像一杯清水。却反而得以从四周油腻的背景里跳脱出来——[跳脱]这词儿用得有点过,像是在描述一见钟情。但当时我应该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不可能有的吧?一个那么冷漠的我和一个那么普通的他,怎么可能一见钟情?但这片段在我的脑海里重播了那么多遍。时光将它磨得退色,又被岁月添上新的柔光。以至于如今的我早已无法辨别当时的心情。那就当是一见钟情吧。也行。无所谓。回忆是美好的东西,它不需要有多真实。   但有一件事我可以确定。当时的我,确实对方宇产生了一种近似于“直觉”的东西——直觉告诉我,他会是和我参加同一个聚会的人。而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决定朝他搭讪。这之前我从未试过主动向陌生的异性搭讪。但方宇有些不一样,他的气场像是被谁的手温柔拢过,陌生人特有的锋利锐角,在他身上被通通抹成软和的圆弧。这让我觉得放心。觉得……能够从他身上迈出[改变自己]的第一步。   “你也去福幸火锅店吗?”我朝方宇的位置迈前一步,问。   “‘也’?”他轻松抓住问句里的关键字,朝我看过来,“你也是么?”   “嗯。我去那儿参加个聚会。”我点点头,主动抛出自己的目的作为试探。不出所料,对方拉出一声长长的“哦——”,他就这么看着我,表情里渗出一抹隐约的笑意:“那估计我们会是同一桌。”   “嗯。说不定哪。”我跟着笑起来。   “那一起走吧。”他说。口吻里没有疑问也不带祈使。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陈述句。但是,感觉很好。“行啊。”我走近方宇身边。   “我叫方宇。你——?”   “余裴裴。我叫余裴裴。”我说。下意识地将名字重复了一次。像是给自己打气。   既然林艳能够从[肥猪]跨越为[系花]。那么我,也应该能从[石沛]变成[余裴裴]——就算没办法马上改变也不要紧。至少,至少我还可以伪装。[余裴裴]就是我手里的面具。我为她描上花朵般的唇角,带着星光的瞳孔,碧蓝天空一样的笑颜。接下来需要做的,只是将它套在那张原本灰败的脸上。   ——所以,没关系。   ——^H小说可以的。   ——你已经是余裴裴了。   或许当我们真正将自己视做另一个人时,确实是能做到一些平时以为做不到的事。隔着一张面具,我看着余裴裴。看她和方宇一边聊天一边走进火锅店。看她自然地朝其他参与者打招呼。看她在席间和别人谈论着最新的电影资讯。看她朝身旁替她倒满一杯橙汁的方宇报以灿烂的笑。 贰3.(2)   看她和方宇一前一后走出了火锅店,然后对方朝她问出“要不要一起去喝点什么”。   那是在聚会结束后。没记错的话,已将近十点。大部队散得三三两两。食街上大部分的餐馆都熄灭了招牌上的霓虹灯,只有几间大排档和路边的烧烤摊子可见人声。那当然不是可以“喝点什么”的地方。即便没什么被男生邀约的经验,但我还没蠢到听不出方宇话中的意思——那无非就是“对你有意思”的意思。没到表白的高度,至少,算个试探。   球抛到自己手上,是直接丢开还是就这么捧着?我看着方宇,在心里问自己。^H小说参加这个聚会的目的,不过就是想让自己变得开朗。我压根没打算要和谁发展出“喝点什么”的关系。喝点什么?有什么好喝的?这大晚上的。再说,我也一点都不渴——“好啊。”但我听到我这么说。不,应该是余裴裴这么说。然后她又飞快补充一句:“不喝酒。”   毫无意义的补充。   后来每当我想到那个夜晚,都忍不住觉得自己傻×。什么喝不喝酒,喝什么根本不是关键。关键是,你最终还是给了让方宇接近你的机会。就是因为你给了他这个机会,他才在之后有了那个权利。那个……该死的可以伤害你的权利。这两者间的距离,很多时候相隔不过一副蝴蝶的翅膀。你难道就不知道?   但当时我是真不知道。或许有那么一点预感——从那些唧唧歪歪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集里。我晓得爱情是怎么一回事儿,也晓得爱情将会是怎么一回事儿。但这些风景毕竟太过遥远。像搁在白纸上的照片,鲜艳斑斓色彩缤纷。只是照片拿开,白纸还是白纸。在尚未被真正的颜料泼上去之前,一切似乎都没什么大不了。   和方宇待久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何况当时的我确实有些想和方宇待着。我想和方宇继续多走一段路,多说一些话。为什么?不知道。我只知道在火锅店里,虽然自己唧喳得开朗,内心某处却像是压了块铁似的慌。但当我独自面对方宇时,这重量就像是被谁的手拨弄走了。这突来的轻松让我觉得享受。此时我依旧是活泼开朗着的,但我总算能真正接纳这开朗,并且承认这样开朗的自己了——换句话说,我终于觉得这副叫做[余裴裴]的面具变服帖了——因为方宇。   那么,或许这就是原因了。   所以,尽管并不口渴,我还是任由[余裴裴]跟着方宇,漫步上了那条夜晚十点的食街。食街很长,却没有适合休憩的清吧,最后两人去便利店一人买了瓶饮料,就决定原路返回。走过的路总能发现更多的风景:地上被踩烂的果皮。贴在路灯杆上的[办证]和[诚聘公关]。路边塞得满满的垃圾桶,泡沫饭盒从桶缝里挤出大半个身子。不是什么美好的细节。但橘潢色路灯的光那么温柔,它软软又暖暖地从天空按下来,一切的肮脏也就仿佛都能被原谅了。 贰3.(3)   “总觉得有点不真实哪。”我听到余裴裴矫情地感叹。   “嗯?”方宇说。其实也不算“说”,不过是从鼻腔里应了一声。尽管主动提出了邀约,但这一路相处下来,我发现方宇其实并不怎么说话。我向来反感话痨,缺乏重点的啰哩啰唆,除了让我心烦几乎没有别的用处。但另一方面,我也有些害怕话少的人,他们的沉默让我无所适从。但方宇不同。他话虽然不多,却总能在冷场前率先制造出新的话题。我不知道这算一种技巧,还是纯属天分。总之,他成功地让余裴裴在那天晚上说了很多话。多到……即便她不过是个[面具],我也忍不住要为之吃惊了:“我真的没想过自己参加完聚会,还会和别人在这儿逛街。而且还能聊天聊那么多……”   “不好么?”方宇问。   “也不是说好不好……就是,怪怪的。都快十一点半了。这个时候一般我已经睡觉了。”   方宇笑起来:“嗯。其实你已经睡着了。现在这里,是个梦。”   “嗯……有可能。”我下意识地揪一把自己的脸颊,“啊。痛的。”   “动作太快了。”   “啊?”   “我刚想帮你证实,就被你抢了。”方宇手伸到我脸边,比出[捏]的手势。他的手指很长。骨节突出。有一种叫人喜爱的清洁感。我“呃”一声。不晓得该给什么回应。傻乎乎地看向方宇。看他站在路灯下朝我微笑,像一团温柔的光。   沉默。   和沉默。   虽然是沉默着的,却并不让人尴尬。甚至,我甚至觉得那有一点迷人了。很多年后,我或许会明白这其实就是生命里美好的真谛。但在当时,它只让我觉得害怕。可就连这害怕也似乎是迷人的。仿佛蕴涵着一股什么力量。带着毁灭,又有生机。我隐约察觉那应该是我所无法掌握的。这让我想尽快摆脱它,却又有些不太舍得。至少,余裴裴不舍得。以至还不等我真正作下决定,她就率先自我的体内破土而出了。   她朝方宇露出了甜美的笑。   她指着方宇手中喝了一半的饮料问:^H小说“哪。这个好喝吗?”   她明明只是我挂在脸上的面具,却又在那一刻,[破土而出]。 贰4.   4   “如果有一天,有个很有钱的人追你。你会不会抛下我跟他跑啊?”   想起来,这句话大概可以列入方宇对我说的话里,[印象最深排行榜]的前三甲——因为它的傻×。尽管说者在当时故意撑出一脸漫不经心,努力想将它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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