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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曾经说,“中国人惟一死活接受不了那个Cheese”,Cheese被翻译成“芝士”,“忌士”,“起司”,“起士”,还是用乳酪比较准确。移民美国的中国人不爱吃乳酪制品,好像写在法官的判决书上似的,斩钉截铁,妇孺皆知。
商人们最敏感和知趣了,海外中国超市的乳酪品稀少,豆制品繁多,把中国特色移到了海外。乳酪制品仅仅供应给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数量有限,他们的胃是被学校的午餐训练出来的。
身在西方,千方百计融入主流社会,什么都容易学,惟独吃西餐最难。主要原因与乳酪有关。为什么?恐怕谁也说不全。
我请中国朋友吃西餐,特别留心不放乳酪,否则销路不佳,甚至原封不动,好像是一张不识时务的“毕业证书”,何苦来哉?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一个阿拉伯人独自横越沙漠,惟一旅伴是一头满口大黄牙、满嘴口臭和满身坏脾气的骆驼。临行前,阿拉伯人将新鲜牛奶倒进一个羊胃制成的皮囊里。在漫漫旅途中,沙漠骄阳的热度不断地照在羊胃皮囊上。羊胃皮囊本身带有凝乳酵素,能将牛奶缓缓消化成乳酪。即使在今天,制造乳酪的过程中,依然缺少不了凝乳酵素。旅途归来,阿拉伯佬把这项新发现告诉他那些朋友。4000年后的今天,乳酪风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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